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双一流”高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文件,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招生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1. 学校名称
江南大学
2. 学校地址
江南大学蠡湖校区(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江南大学霞客湾校区(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青阳镇府前路299号)
3. 学校类型
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5230名。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我校生源结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综合考虑,确定各省(区、市)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各省(区、市)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5. 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精通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不做限制。在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公立大学外语专业开设了“大学英语”课程,不开设其他语种课程。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评估
VII. 身体健康要求
1.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相关疾病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第一条规定办理。
(二)患有下列疾病的申请人,相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申请者不准考证申请以下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人工智能卓越创新班)、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生物工程(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班)、生物技术、轻化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环境工程、临床医学、制药工程、药学等。
2. 患有二级色觉异常(俗称色盲)的申请者,下列专业不能录取:与轻度色觉异常申请者相同。
3. 不能准确辨别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不得报考以下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类专业外,还包括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等专业;不能准确辨别显示屏上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或字母,不得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神威卓越创新班)等专业。
8. 入学规则
(一)选修科目。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其选修科目须达到学校专业(组)确定的选修科目要求,方可报考该专业(组)。
(二)档案转录比例。分批次平行志愿报名,档案转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同时,服从专业志愿调整、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会被拒绝录用。分批次顺序志愿报名,档案转录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三)加分政策。除不分省、分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外,原则上承认全国高考加分及各省招生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分数。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总成绩参加专业录取排序。
(四)录取原则。在通过录取文件的考生中(艺术类考生除外),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偏好原则录取,专业偏好不设分数差异。内蒙古自治区在招生计划中实行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原则。
当考生所填写的专业偏好无法全部满足时,如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整且符合专业体检要求,则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不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则不予录取。
(五)分数相同规则。被录取的考生(艺术类考生除外)中,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仍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招生办公室分数相同排序规则进行。
(六)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招收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征集志愿。顺序志愿招收批次,优先考虑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则依次考虑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符合条件但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将转入有足够人选的其他省份。
(七)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不同地区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第一、集体决策的原则。
(八)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对已录取的考生,按照档案综合成绩优先录取、顺应考生意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由高考文化类科目成绩和本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综合计算,综合比例及同分规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办公室、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0)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绘画基础知识,录取后无需考试。
IX. 新生评价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核,对审核不合格者,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如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10. 收费标准
按照苏嘉肥[2002]369号、苏嘉肥[2006]319号、苏嘉肥[2008]274号、苏嘉肥[2014]136号、苏嘉肥[2017]243号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学费分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文科专业1400元、江苏省优势工科专业2580元、其他工科专业2000元、江苏省优势理科专业2250元、其他理科专业1700元、江苏省优势艺术专业3680元、其他艺术专业3000元、医学专业3000元、临床医学专业2620元;学分学费100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费为26400元/生/学年,出国留学学费按合作办学协议执行(我校不再另行收取学费)。
(二)住宿费:700元/生/学年、1000元/生/学年、1200元/生/学年、1500元/生/学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11. 资助政策
学校承诺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学生辍学无锡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确保资助全覆盖,积极运用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疾病补助、发展性资助等多种资助方式英语作文网,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学生都有在人生中绽放光芒的机会。
12.毕业证、学位证
江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颁发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生在国内学习期间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在国外合作院校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可申办江南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无锡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授予学士学位。
13. 信息披露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十条要求,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
14.组织与管理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15.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利益者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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