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名称: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212
3.学校地址:
1.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杨林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职教新城昌嵩园路1号);
2.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海口校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400号)。
4.办学类型与层次: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专科层次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
5.学业证书:符合毕业资格审查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同时将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登记。
六、招生计划及学费:
1.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
2、学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教育厅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七、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相同选择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对其德智体美劳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
2、专业优先原则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专业偏好高者优先录取,专业偏好相同者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同意调整专业者,转入有空缺的专业;不同意调整专业者,不予录取。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采用考生所在省份统一考试成绩,原则上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均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录取线的学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4.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
5.我校承认入学所在省份或地区享受加分或减分政策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加分备案,总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8. 奖学金和助学金:
1.品学兼优、品行端正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2.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3.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8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2800元/学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贷款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补贴。
5、绿色通道。我校建立“绿色通道”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帮助被录取但无力支付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英语作文,再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给予经济资助。
6、校内资助。学校利用业务收入、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等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艰苦补助、伙食补助、校内免息贷款、学费减免等。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机构,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以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在安排工作时,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