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 国家机构标准代码
12862
3. 校园地址
杭州萧山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学智路151号;
绍兴上虞校区:绍兴市上虞区五兴西路111号。
4. 级别
□ 本科 ☑ 副学士学位
5. 学校类型
☑普通高校 □ 成人高校
☑公立高校 □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职业院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院和大学
姓名
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类型
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可获得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建筑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通过各项考核的学生,可获得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和美国贝茨技术学院副学士学位。
七、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省级、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九、预留计划号及使用原则
暂无预约计划
10. 专业教学与培训
使用的外语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是英语。
11. 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12. 入学规则
(1)学校录取的男女学生比例不设限制(士官定向培养除外)。
(2)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外语水平,无外语成绩要求。
(3)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政策和规定。
(四)学校对通过高校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自愿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等级差异。考生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时,如愿意接受专业调整且体检合格,学校将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将其调整至空缺专业;不愿接受专业调整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五)在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专业(类别)+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学校专业招生实行平行专业(类别)志愿,考生所填专业(类别)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已入档考生,只要单科成绩、体检符合要求,即可被录取。
(六)在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学校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招生,考生填写的专业组志愿须符合该专业组选修科目要求。对已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从志愿入手”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等级差异。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全部未被录取时,对愿意接受专业调整且体检合格的,学校将按照考生报考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将其调整至未填专业。不接受专业调整的,学校将拒绝其报考。专业调整只能在考生报考的专业组内进行。
(七)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的排名或名次进行排序。无排名或名次的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按学科排名后成绩相同的考生,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所获奖项及专业特长,择优录取。
(八)具体实施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学校应向计划部门、省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九)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的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转入比例。
(10)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录取和中职学校优秀毕业生免试转入高职院校工作,按照学校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执行。
13. 收费标准
学费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网校头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浙江建设职业学院,士官专业定向培养学费为8000元/学年浙江建设职业学院,其他专业学费为6000-7500元/学年。
住宿费用标准
六人间(含五人间)费用为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费用为1600元/生·学年。
14. 资助政策
学校奖助学体系齐全,扶贫机制完善,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同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各项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