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生计划
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69人,各类别、项目(分项或位置)计划人数具体要求见下表1。
表1 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情况
二、申请条件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及我校招生有关规定,其等级信息须于报名截止前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中确认;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其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含分项)完全一致,所获比赛成绩符合全国大学生竞赛参赛资格要求。
1、田径项目考生须取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传统体育校际田径比赛总决赛、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限个人项目)前六名。各类别考生测试成绩需达到下表对应分数要求,方符合报名资格要求。
表2 田径项目各类别选手的参赛最低分数要求
2、游泳考生须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及以上,高中阶段近三年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在90分(含)以上方可符合报考资格要求;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的运动员不予录用。
3、乒乓球考生须取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高中阶段近三年内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前三名。参加过(含报名、报名)限制性比赛(包括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其他国家及地区专业俱乐部举办的专业比赛)的运动员不予录取。其中,考生入大学前以学校名义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考生不受限制。
4.男子足球项目仅指11人制室外足球项目。报考者须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含)及以上。已参加(含报名、报名)中超联赛、中甲、中乙联赛(含各联赛预备队及附加运动员)的运动员不予录用。报考单项征集的报考者须为首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二级线65%类、二级线类的报考者须为全国性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2022年全国足球夏令营第一名。上述全国性比赛指: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足球赛、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全国总决赛、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足球赛事、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首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等。
5、篮球项目限五人制比赛,男子须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女子须取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须为主力队员,高中三年内获得省级(含)以上比赛前六名。已报名参加专业队和参加限制性赛事(包括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中国女子篮球职业联赛、NBL联赛、全国(U19/21)青少年篮球联赛、中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中国女子篮球青年联赛、全国男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全国篮球青年锦标赛、全国女子篮球俱乐部青年联赛)的运动员不予接受报名。
6.应届高中毕业生限于参加2020年9月1日后参加的比赛,往届高中毕业生限于参加2019年9月1日后参加的比赛,并须提供其中学出具的往届学生证明。
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主办的比赛,包括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系统中学生单项运动协会承办的比赛。
具有相当于高中毕业学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达到上述对应项目的参赛要求,并提供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未经认证的具有同等学历的申请人不得报名。
三、申请流程
1.报名时间:
(1)篮球:2022年12月31日12:00—2023年1月11日12:00。
(2)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2023年2月27日12:00—2023年3月10日12:00。
所有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名(我校在此报名平台设置两所学校限额,考生一经报名不予取消,请考生做好报名计划)。报名时考生选择报名类别,分为:自主招生文化课考试类别(仅限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原籍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类别、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原籍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网上报名后,报名类别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专项考试为全国统考,考生在我校完成报名后,还需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体育单招系统报名、报名、缴费。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未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报名、未填写我校报名表或统考小项与我校报名时不一致者,视为放弃报名。
3.报名材料(考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报名表并打印。每页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印章。报名表最后一页还须由考生本人、监护人、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印章。核对无误后,按要求上传。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手持身份证件的照片。
(3)等级证明: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申请人个人信息页面截图(截图中包含申请人照片及比赛相关信息);等级证书原件。
(4)获奖成果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比赛的获奖证书、时序记录、成绩册。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赛事主办方或相关行政部门印章的证明。(仅上传能体现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获奖证书、时序记录封面、成绩册封面及时序记录、成绩册中相关信息页。若有多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比赛获奖,需全部上传)。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学籍证明上须载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入学日期、毕业日期等基本信息;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
(6)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篮球考生须提供)。
(7)报考篮球、足球项目的,须提供主力队员证明(附件1);报考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项目的,须提供限制性项目承诺书(附件2)。
(8)反兴奋剂承诺书、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以上(2)-(8)为补充材料,考生须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确保信息齐全、材料真实、印章清晰、文字清晰。如因未完成网上报名、未按要求上传符合资格的报名材料、材料不齐全、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考生报名失败,则该考生报名资格无效。
4. 网上支付确认
我校体育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科目及其他考试收费标准》(粤价函[2010]79号)执行,每生200元。篮球考生缴费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2时至2023年1月15日12时。未按时完成确认及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费用均不退还。缴费说明请见附件4。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考生无需缴纳本次考试费用。
5. 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篮球考生初审结果预计于2023年2月初公布,其他项目结果预计于2023年3月下旬公布,请考生届时留意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四、考生应考事宜
1、篮球选拔者须到我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到时间:2023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西体育馆。
学校考试时间:2023年2月12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等项目考生无需到我校报名,按照统一考试要求参加考试。
3、报名现场确认时,篮球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及相关原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身份证、毕业证(往届生)、成绩册、订单簿、获奖证书)到报名现场确认。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现场采集考生图像。考生须仔细阅读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及《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内容、方法及标准》(附件5),不符合要求者,不予确认。
4、考生考试项目须与体育技术等级证上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5. 考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检,未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测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检测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资格审查
1、我校根据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考生报名类别、体育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适龄优先的原则,确定考生资格。确定资格时,将根据不同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类别、项目(含分项)、岗位、性别的考试成绩确定资格。各项目将根据生源测试结果和运动队需求,确定拟录取考生人数及资格名单。
其中2023年中华女子学院招生网录取分数线,田径项目考生达到表2最低考试成绩要求后,按照三个报名类别计划人数,将考生专项考试成绩按照《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考试内容、方法及标准》中的计分标准折算成相应分数(百分点)后确定参赛资格,分数相等的,按近三年省级以上比赛最好成绩确定参赛资格。
游泳项目分三类,按运动专项成绩对应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参赛资格。同项目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相同,则女生优先。同性别按测试成绩(秒数)排序;同类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成绩相同或某项目无人报考或专项测试成绩不符合参赛资格要求,则按100米蝶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200米混合泳、200米蝶泳、200米蛙泳、200米自由泳的顺序确定参赛资格。如仍有差异,则以2021年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生A组游泳项目最终成绩为依据,以对应排名靠前者优先参赛。
乒乓球按三个类别报名人数确定参赛资格,按照统一考试分数排序规则,按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则根据考生近三年比赛成绩(全国性比赛优先(限前八名)、综合性运动会优先)、小项(单打、双打、团体顺序)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参赛资格。“全国性比赛”是指国家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主办的相关比赛,包括全国中学生乒乓球协会组织的比赛。
2.我校拟录取名单将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在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六、招生原则
1、田径、游泳、乒乓球、足球考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篮球考生须参加我校考试,考试成绩须符合我校上述“资格认证”准入条件、学业成绩须达到相应要求,并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
2、我校组织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考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名单。最终结果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公布相关要求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另行通知。
3、取得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并报考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经我校认定为自主招生考试合格的,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类自主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符合有关要求且专项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23年中华女子学院招生网录取分数线,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在公示期满后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但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名参加高考。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4、其他类型报考人员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取得资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原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对应控制线)的65%以上,经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报送文件后,由我校录取,该类考生公布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高考文化课原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对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经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报送文件后,由我校录取。 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批次的省份,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参考线执行。
5、凡填写高考报名表后,对我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尽快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报名表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以便学校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就读于工商管理专业,只录取报考该专业或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调整至其他专业。
七、其他
1、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诚信的精神,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考试。对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根据招生不同阶段,通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名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考试期间涉嫌犯罪的,我校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所有被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考生均在校内全日制培养,入学后须参加运动队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被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学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3、我校工商管理(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6060元人民币,学费标准以当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4.如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队政策有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本简章执行有疑义的,应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信函方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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