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2018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1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联合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联合大学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济庆路6277号(国电校区)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遥墙校区)
邮政编码: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受教育程度:本科、专科(高职)
成立日期:2011年4月
批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学校体系:私立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历史
2003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济南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卫生部医学专业教育评估,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评为省财政支持的民办本科人才特色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
目前,学校占地面积1630.72亩,设备设施总值1.2亿余元,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座位数16372个,校园网络系统完备。馆藏纸质图书188万余册,期刊3519种,自动化图书情报管理系统完备,电子阅览室功能齐全。是“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山东省高校图书馆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72人,兼职教师21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人员303人,占专任教师的34.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537人,占61.6%。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先进教学管理集体1个,省级先进教学管理个人2人。
建有工程训练中心、机电实验实训中心、建筑工程实验实训中心、计算机实验实训中心、商贸管理实验实训中心、医护实验实训中心、人文教育实训中心、外语实验实训中心、汽车实验实训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10个实验实训中心,258个实验室,4个职业技能鉴定站,11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山东省“十一五”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山东省企业实训基地1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23个。
第九条 部门设置
学校现有机电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教育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教育部等11个二级学院(部)。
第十条 教学科研成果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学研究为重点,深化教学改革,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7项;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43门;省级特色专业4个;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专业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2个。近年来,主持和承担省级教改项目22项。
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653项,其中国家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76项、厅(局)级项目372项;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427项,其中山东协和学院代码,山东省高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8项;山东省高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三等奖4项;山东省第二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3项;首届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 并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科研管理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生在国家和山东省组织的大学生技能竞赛、科技竞赛中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305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21项、二等奖32项、三等奖49项;省级一等奖48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68项。
第十一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立了“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工作目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形成了以籍贯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新疆、西藏、青海海北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心光彩助学金、扬帆计划助学金、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助、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学费补助、直招士官学费补助、退役士兵学费补助、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大学生医疗保险、火车票优惠政策、“绿色通道”等资助体系。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辟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或缓交,同时学校将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经济资助,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辅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方式; 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发放国家奖学金为主,勤工俭学等为辅。其中,来华留学贷款标准为8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扬帆计划奖学金均为5000元/人/年,国家奖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等级。学校还设立了贫困生资助基金,用于资助贫困生,对已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优先发放助学贷款,优先申请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近年来,学校先后为1.6万余名贫困学生不同程度减免学费。积极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开设“筑梦大讲堂”,强化资助育人理念,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二条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把提高毕业生创业就业质量作为人才培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坚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探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双创”创新创业就业工作体系,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大幅提升,成效显著。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就业50强)”“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并在教育部召开的典型经验高校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近两年,先后有20余所省内外高校来校参观考察,交流学习创业就业典型经验。
学校建有18726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落实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减免水、电、房租等费用,并免费提供工商税务代理和创新创业咨询指导,为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学生、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孵化服务。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山东省创业空间支持单位、济南市泉城创业空间。
按照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毕业生可参加“选拔招收高校毕业生进村服务”“三支一援”“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参军服义务兵役”等项目;大学生自主创业,还可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获5000元“扬帆计划”就业创业补贴和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模式
学校以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和就业素质为重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本、专学生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实行分类教学管理和分类指导,增强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学校有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根据经济社会人才需求,采取“双线、双专业、双证书、双高、双文化、双流程”的“六对”人才培养方式;坚持走产学结合道路,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 与海信集团、海尔集团、联想集团、中国重汽集团、青岛澳柯玛、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等114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打造人才培养和就业“直通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俄罗斯、日本等13个国家及台湾、澳门地区的30多所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广泛开展学术和教育交流。目前,学校已选派42名教师到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交流进修,聘请了多名美国、德国、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深学者为客座教授。近年来,学校选派1500余名学生到美国、德国、新西兰、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17所大学及台湾、澳门地区学习、交流或攻读学位。
第十四条 校园文化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和教师主导作用,加强能力培养,实施素质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服务,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 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弘扬以和谐、进步、协同共进为内涵的“和”文化,秉持“明德尚文、知行合一”的校训,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开放办学,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立校、专家强校”的发展战略,凝聚“坚忍不拔、敬实求是、雷厉风行”的校风,“敬业、勤奋、爱生、自律”的教风,“勤学、善思、笃行、创新”的学风,把协和精神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信念和行为规范。
学校注重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成立了文学社、新闻站、英语俱乐部、艺术团、摄影协会等90多个学生社团,定期举办讲座、辩论会、艺术节、文学晚会、电影周等,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研、体育、艺术、娱乐等活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园网、《联合学院报》等是师生发表作品、展现精神面貌的窗口。
学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机制,拓宽师生意愿表达渠道;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被济南市评为安全管理先进单位。
学校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党建工作经验在第十八次、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交流,4次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转发,多次在省属高校会议上交流介绍。荣获3项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奖,党委被评为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济南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统战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五条 回馈社会
学校坚持在回报社会中育人,在服务社会中发展。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学校成为全国首家开展“万名乡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的高校。自2005年起,学校被山东省卫生厅指定为全省乡村医生免费培训基地,迄今已连续14年为3万余名乡村医生进行了免费义务培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周铁农、省政协原副主席厉无畏等领导先后莅临培训班视察指导。时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派专人来我校调研,把乡村医生培训定义为“联合医学模式”。 时任山东省省长姜大明、郭树清,常务副省长孙伟,时任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吴翠云等分别作出批示。现任副省长王随莲亲临学校视察并作出批示,对免费培训乡村医生工作给予肯定。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50多家媒体作专题报道。学校连续12年与媒体联合举办“一支笔帮考生”公益活动,免费为全省高考生提供安全文具386万余套,受到社会好评。
第十六条 学校荣誉
近年来,学校荣获多项荣誉,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就业工作50强高校;2016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全国创新创业教育50强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认定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7年被教育部评为首批“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学校”。医学专业位列中国民办高校第一名,护理专业位列中国高校最好专业排行榜前十名。学校先后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中国职业教育学会“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政府评为“全省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被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山东省五A学校”,连续六年被评为“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
第十七条
专业
1.普通本科专业:学前教育、英语、护理、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音乐、测绘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助产、医学检验技术,30个专业。
2.普通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智能监控技术应用、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护理、助产、老年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监理、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41个专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学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生均可申请执业医师资格,申请执业医师的类别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八条
学校专门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成立了招生录取纪律检查监督小组,监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九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有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各级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
l.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的招生生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条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向考生和家长客观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规则;
4.公平、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 入学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贯彻落实教育部、各省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2018年招生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规定的立卷比例对考生进行立卷审核,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负责的招生录取制度,对考生的德、智、体、美等素质进行综合考察,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照专业大类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院艺术类专业报考人员须取得省级艺术类考试合格证书,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确定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音乐类专业承认普通本科院校同类或相近专业证书,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六条
外语要求:专业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开设公共英语。
第二十七条
性别比例:各专业申请性别比例不限。
第二十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另外,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学前教育类专业要求相貌端正、吐字清晰,无传染病、病毒。
第二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我校录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省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山东省考生,按高中毕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要求录取;对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的考生,在录取时综合考虑其“知识+技能”总成绩。
2.根据他们对实施平行偏好的省份,将最佳的候选人从高分的偏好中,将实施相关的申请法规。实施平行的偏好,“对偏好的偏好,从高分到低分的票房”将遵循申请学校的候选人,因为他们的首选将被录取。
3.大满贯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专业的原则来确定,如果第一个主要候选人符合某个主要计划的要求,那么第二和第三个主要候选人将不符合这一主要候选人;
4.选择之间没有分数差异,并且对相关主题没有得分要求。
5.如果第一个和第二个选择无法满足入学计划山东协和学院代码,学校可以调整愿意调整的候选人的录取,这些候选人不符合不符合相关的国家招生规定,并且他们的主要计划已满,并且不遵守主要调整,学校将拒绝他们。
6.在确定候选人的总分中,所有候选人的分数都包括在同一批次中,并将主题类别的分数包括在高分到低分中,根据中文,数学和外国语言的总分,这些候选者的分数将与同一分数相同。专业。当招募学生和安排专业时,学校将优先考虑在相同条件下高中学术考试中外语听力分数的候选人。
7.宣布入学结果的渠道:录取热线,大学录取信息网站,入学通知等。
第三十条
我们的学校同意并实施有关添加或降低入学分数的省教育招生研究所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第三十一条
在山东以外的其他省份,为了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我们的学校将呼吁在每批招生期间征求候选人的偏好,如果候选人的父母或候选人本人宣布他自愿放弃他的偏好,我们的学校将撤回他的申请。
第六章:新学生注册和资格评论
第三十二条
入学的候选人必须在学校注册,身份证和中学(人员)档案。
第33条
当新学生报告入学时,学校必须严格审查和验证学生的入学票,中学(人员)文件,电子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以确保不允许任何不一致的人注册。
第三十四条
新学生进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在3个月内审查候选人,如果发现欺诈,模仿等任何违规行为,则将取消候选人的录取,并且他/她将不会注册。
第三十五条
新学生进入学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法规进行体育检查。
第七章 学费及其他
第三十六条
学费:本科生:16,000-22,000元/年;副专业:8,000-22,000元/年。
第三十七条
退款将按照山东省教育部和其他七个部门发行的文件第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010] 27。
第三十八条
在新学生进入学校后的一年,他们可以根据学校的重大变更法规在学习期间进行更改。
第三十九条
支持贫困学生的政策:为了确保有特殊财务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可以在学校接受以下资金措施:1。实施一个完全或部分豁免学费的系统。
第四十条
从初级学院升级到本科学位的政策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部发布的文件实施的。
第四十一条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所有课程并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获得山东联合学院的全国认可的本科生(初级学院)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