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发[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贵州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部省合作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贵州有哪些大学,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研究生。上级主管部门:贵州省教育厅。学校代码:。学校主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
第三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各项规定和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负责全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高校特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项目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第五条 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招生工作机构,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科招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各省生源情况,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西藏除外)招生。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储备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平行志愿招生范围内调整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人数以各省招生机构审核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原则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转学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批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不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批次转学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学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九条 实行平行自愿备案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首轮备案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通过征求自愿备案的方式接受计划候选人备案。
第十条 尚未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填报规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被录取的普通类、体育类专业考生,按照“分数优先”(以录取分数为准)原则确定专业(含非平行志愿录取考生专业安排),即优先考虑高分考生专业偏好,高分考生第一专业偏好无法录取的,按照第二、第三等专业偏好顺序录取。考生所填专业未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整者,学校将考生调整至其未填专业且学校未补齐的专业;不同意专业调整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a)学校承认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合或统一考试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对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b)学校执行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备案规则。通过平行志愿备案模式录取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网校哪个好,按照专业成绩优先、结合意愿原则录取,即先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专业意愿择优录取。非通过平行志愿备案模式录取的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意愿顺序录取,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在备案范围内,专业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剩余计划名额时,学校将按照考生文化备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特殊专业招生
1.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特色专业招生,按照学校发布的各类招生简章中的招生原则执行。
2.体育专业招生。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原籍省份组织的体育实践考试。对专业考试及格且学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成绩优先、录取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择优录取。如原籍省份有特殊要求的,按原籍省份招生原则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原籍省份首批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偏好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高考语种为英语,英语成绩不低于原籍省份高考英语科目满分的50%。
(1)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英国林肯大学联合办学,前三年在贵州大学学习贵州有哪些大学,符合林肯大学要求的学生最后一年将前往林肯大学学习。顺利完成学业任务并取得规定学分者,将获得英国林肯大学国际旅游管理学士学位和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如学生最后一年未能前往英国林肯大学学习,则继续在贵州大学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如符合毕业要求,将获得贵州大学毕业证书;如符合学位要求,将获得贵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本专业只招收已填写明确专业偏好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信息请见贵州大学招生简章网站)
(2)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由贵州大学与美国北阿拉巴马大学联合创办,招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科学等专业学生。学生可在贵州大学学习四年,如达到英语要求、顺利完成双方联合制定的培养方案所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贵州大学毕业要求和两校学位要求,可同时获得贵州大学本科毕业证和两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如达到一校学位要求,则颁发该校学士学位证书。该专业只招收填写明确专业偏好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具体详情请查阅其招生简章网站)
4.国家和地方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专项计划。两个专项计划仅在贵州省实施区域内招收考生,实行分计划、分批次录取,在上一批结束后、第一批报名前进行录取。
5. 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我校仅招收贵州、四川等省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为一年制预科,完成一年制预科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可转入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第十三条 录取时,对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区、市)招生子系统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招生子系统中没有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报考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地招收各专业的选修科目要求,选修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学校按照当地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收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并完成一定期限的课程学习后,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业成绩及志愿等,按照学校专业大类划分办法,在专业大类内划分专业。
第十七条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除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等专业以英语为高考语种外,其他专业不限语种。但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必修外语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少数学生可申请经所在学院推荐,选修大学日语、大学俄语等作为必修外语课程。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前实验班)只招收男性考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特殊要求: 1.公共管理专业(入伍前实验班)招生条件。学生按贵州省第二批本科专业招生,在人民武装学院(花溪)校区学习,实行军事管理,确定入伍条件。须为2002年1月以后出生的男性高中毕业生;身高160cm以上;体重BMI≤17.5 第五章 学费及助学政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
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国内学习期间学费为24000元/年,经贵州省物价局核准。出国学习期间,外方将按照当地规定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按贵州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如您在学习期间申请到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北阿拉巴马大学将按照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一条 奖(贷)学: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所在地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临时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绝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英国林肯大学学习期间,将获得英方提供不低于2000英镑的奖学金,中方不再提供其他资助。
学习期间,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外合作)专业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按贵州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学院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同时,学习期间选择前往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第六章 新生注册与审核
第二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校,按照《新生录取通知书》规定到指定学院报到。未经学校批准,新生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期限后两周内未到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但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将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暂行实施办法》的要求,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后勤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生前实验班)新生入学后,由人民武装学院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园内进行培养和管理。 除艺术、软件工程、护理、旅游管理(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合作办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电子信息、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材料、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化工与制药、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水文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民族预科班等专业新生外,其余新生将集中于阳明学院进行一年研修,最终安排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化的规定为准。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