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信息:
深圳市中考录取办法
深圳高中录取主要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志愿排序和各校招生计划,生成各校最低录取标准。归档原则为“分数优先,按照志愿排序”,在中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进行“同分比对”,优先归档。
优先考虑生物、地理(综合试卷)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考虑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较高的考生。具体立项录取工作按照市招生办制定的操作规程执行。
省级学校录取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须“达标”,省级公办高中录取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法学成绩须达到C+以上(含C+),体育成绩须达到C以上(含C)。招生学校(专业)有其他特殊要求的,须报市招生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定额学生录取按照《指标生分配办法》执行。已参加中考但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符合本市中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市招生办规定时间内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重新提出申请,参加二次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第二轮招生结束后,如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按照“分数优先、按志愿填报”原则进行补招。当年参加本市中考但未被学校录取,达到补招控制线的考生,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7日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各校要根据招生情况合理确定补招计划深圳中考录取查询,报市教育局审批,补招计划向社会公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申请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额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30%。自主招生对象为当年参加本市中考、符合本市中考录取资格的考生英语作文网,考生户籍不限。
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测评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中考,但不再填写中考报名表,也不能退学转学。各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将自动转入该校相应批次招生计划录取。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中职、技工学校复招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办学情况,招收当年参加本市中考但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深圳中考录取查询,学校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将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生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