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录取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公布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发[2022]3号)及相关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坚持德育优先,把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探索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提高复试的科学性、有效性,突出考察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候选人合法权益。
2. 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导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包括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分配学校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和录取工作计划,监督复试过程和审核录取人选名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检查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相关申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3.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妥善处理复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专家组开展相应复试评估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5.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检查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调整和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审核。
6.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及试题设置(含保密性)。每个复试专家组由5-7名责任心强、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名,组秘书至少1名。各学院应对专家组组成情况保密。
7.各招生学院应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考生复试前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3. 复试成绩及复试资格
1.录取原则。复试采取名额形式进行,各专业名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2.总体规划复试分数线。同一招生院校、同一专业设置相同的复试分数线,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A类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项目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根据专项项目指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
4.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后,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要求;“双少数民族”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须达到国家分数线。凡享受加分或优惠政策的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具备复试资格,须按照学校及招生学院的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未达到我校初试成绩要求者,自行转学其他学校。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详见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合格线》。
6.在军队荣获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考生,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已在“全国推荐免试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注册并通过学校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参加复试,复试合格的,直接录取。
四、复审形式和内容
我校2023届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形式进行,其中以现场复试为主,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如笔试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其他复试内容难以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实施的,招生学院可作出一定调整。
1. 笔试
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组织,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同等学历的考生需额外选修两门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满分为200分,其中综合面试(150分)和外语听说测试(50分),由各学院组织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身体和心理状况,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兴趣和特点,以及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精神。面试时要注意结合考生平时的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力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视具体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为了解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考试设置了不同的话题,要求考生围绕选定的话题进行作答。考试内容包括日常会话、广播新闻、专业外国文学等。
3.心理测试
考生心理素质测试由各学院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组织,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考生。
五、复审要求及保障
1.各招生学院要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复试安全保密。复试出题管理参照《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自主出题管理办法(试行)》(鄂工大研发[2019]27号)执行。
2.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结果,同一院校、同一科目的不同复试专家组须确保复试形式、程序、试题难度、评分标准一致,确保公平公正。
3.复试前对考生实行“两识别”(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四比对”(报名数据库、学业成绩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学分档案数据库比对),加强考生身份核实,严防“替考”。考试过程中采取“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顺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题目)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督,严防“作弊”。对于远程复试,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反作弊水平。
4.复试过程中要做好详细记录,对考生的面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答题、复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招生学院留存,并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备份。要把好关键环节,落实“一岗多控、多岗位监督”机制,反复核对比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5.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复试场地、设备、人员等准备,做好设备、网络故障应急预案,确保复试流程规范、严谨、有序。复试场地要经常通风、清洁消毒,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落实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公共区域消毒制度。
6.各招生学院要做好校外考生扫码入校的报名、审批和报到管理。
六、复审安排
1.复审资格审查
复试时,各招生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书或复试资格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按招生学院要求的形式提供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学生证(或《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大学成绩单;
(4)往届生的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登记归档表;
(5)具有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报告;
(6)申请“高校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伍证明》;
(7)申请非全日制攻读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攻读研究生的证明(录取时须提供指导性协议);
(8)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评估表;
(9)考生复试承诺书;
(10)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2. 复审流程
复试流程按照各学院发布的实施细则规定的流程执行。
3. 时间安排
复试将分批进行,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3月31日前完成,全部插班考生复试于4月15日前完成。各招生学院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学院将另行通知考生。
七、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加权求和。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00×7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100×30%
对于需要参加附加测试的考生,附加测试的及格成绩将作为录取标准之一,不会计入重考总成绩。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复试时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招生原则
1.不接受插班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接受插班考生的专业(方向),各招生学院应分别对该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按需招生、综合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先从复试合格的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再从复试合格的插班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总成绩、政治、外语成绩总和、第一门商务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方向),按照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排序,按总成绩排序录取。非全日制考生人数不足的,在考生有意愿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引导同专业全日制考生按总成绩顺序转为非全日制。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可在校内或校外其他专业中择优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须已就业,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学校不进行专项复试。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者);
(3)附加考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成绩低于60分(满分100分));
(4)体检不合格;
(5)进行诈骗活动的人。
九、调整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1.所有转学考生(包括其他单位转学和单位内转学)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招生转学服务系统”办理转学手续。
2.申请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转专业申请条件,且其初次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转出专业国家标准和转入专业复试合格标准。
3.转学专业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属于同一学科类别。
4.预考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国统一预考科目应与转专业科目相同。
5.报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审计学等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申请互转,但不得转至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转至上述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申请转入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学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限,符合条件者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为保证生源质量,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上述调剂复试基本要求和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剂复试要求,但要坚持公平公正,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区、学校层级等限制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10. 体检安排
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办[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办[2010]2号)执行。拟录取考生须向招生学院提交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出具),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1. 缴纳复审费
1、根据省物价局批准,每位考生复试需缴纳费用100元,考生缴纳费用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用不予退还。
2、付款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付款平台或学校指定的其他平台。
12. 复审监督与审查
1.监督检查
各招生学院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责任实体。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学院要落实“一岗多控、多岗位督导”机制,全面加强复试过程监督;学校复试工作督导组将在复试过程中开展复试检查,对各单位复试录取规则、复试录取流程、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复试监督自查、信息公开等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各招生学院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2023年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录取分数线,以备查。
2. 问责制
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必须严肃追责。
3. 信息披露与复议
招生学院将在其网站设立专题专栏,发布复试录取实施细节、调整公告、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将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诉,经调查属实的,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处理。
投诉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学校纪委、督察办公室电话)。
13. 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合格线
复试名单请登陆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点击文章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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