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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南大学招生办电话录取分数线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6-23 17:30:50

西南林业大学招生简章23篇1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招生的要求,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教育部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预科招生。学校本科专业分为“普通本科”和“高职普通本科”(以下简称“高职本科”),均属于本科层次,为全日制。学生毕业时,符合有关规定的,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名称:西南林业大学();学校代码:10677(国标);学校性质:国有、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含高职本科)。学校实行弹性学制,本科学制3至7年,标准学制4年。

第四条: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寺300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的原则,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招生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指导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按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规章制度、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考试方案、确定招生标准、审核招生结果等具体招生事宜。

第八条 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学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纪律检查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省级和专业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收云南、新疆少数民族考生。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本科生储备计划及使用原则:本科生储备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使用储备计划时,按照各地生源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优先考虑冷门专业报考条件好的省份、相同偏好考生数量持平的省份、实际录取分数高于当地最低控制线的省份。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预科招生全部通过远程网络招生方式实施。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公室督导”的招生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对于学生按照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或减分的情况,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政策2023年西南大学招生办电话录取分数线,加分金额并入文化总分。

第十五条 转学比例根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报名人数确定。

第十六条 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即立项分数)后成绩”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1:1招生计划范围、按照专业志愿队列录取”录取规则。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确定的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入学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入学专业,按照同类专业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学业成绩符合所在省份备案要求的,在招生期间向同一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部门提交电子备案信息后,依据专业成绩确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九条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申报分数和报考专业偏好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差异。同一批志愿内,按照考生申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偏好原则录取;分数与专业偏好相同时,综合考虑考生报考专业、身体条件等因素录取。对分数不符合申报专业偏好、愿意调整专业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偏好的情况下,将其调整至相近专业或招生人数不足的专业;调整录取时,只允许报考同一类型专业(即普通收费专业、中外合作专业不调整);分数不符合申报专业偏好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为母语的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法语为母语的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除中俄联合办学专业外,入学后英语为新生主要外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应按比例折算),并须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英语口语考试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并通过。同等条件下,英语笔试成绩和口语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经云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我校新生按云南省物价局确定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本科新生按学分收费,入学时按学年收费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按学生实际修读学分,按学年预交学费标准结算学费。具体见下表。

我校在新疆自治区通过“民考”项目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学费按照预科学校所在地规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为三类,入学后学生处将为您安排住宿2023年西南大学招生办电话录取分数线,收费标准如下表。

第二十二条 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学分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助学金、临时困难津贴、学费减免等一系列资助制度,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西南林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学业成绩管理规定和《西南林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管理办法审核入学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给予取消入学资格、开除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林业大学今年全日制本科、预科招生工作,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林业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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