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本科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不收取除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违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1 日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按新机制、新模式办学的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学院代码13635。
第三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由长沙理工大学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联合举办,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受长沙理工大学的指导。
第四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的英文名称为 、 。学院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学院网址为 。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五条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2024年“专升本”计划招生100人(计划总量及免试人数以湖南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为准)。
专业代码
职称
专业的
期间
招生计划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2年
50 人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
2年
50 人
第三章 登记条件及豁免范围
第六条 符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当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规定的时间,通过该平台报名。考生须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指导专业(类别)目录》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本科专业。
第七条 我院免试录取范围:
1、符合《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免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实施办法》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高职(专科)毕业生。
2.免试入学且竞赛获奖的考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截至2024年3月底)获得奖励的应届毕业生两类:第一类包括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在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首届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包括在全国“互联网+”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获得金牌、银牌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获得前三名铜牌的全体团队成员。
注:免试学生计划单独列出,免试学生录取工作在普通招生考试前完成。
第四章 审查编辑
第八条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综合科目,公共科目为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由省级考试机构制定和组织;专业综合科目由我院制定和组织。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专业综合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第九条 2024年高考安排
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大学英语(8:00-9:30)、高等数学(10:30-12:30)、综合专业科目(15:00-17:30)。
考试成绩:公共科目150分、专业综合科目200分、总分500分。
特别提醒:考生可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转本科信息管理平台了解考试要求及打印准考证,具体信息请留意平台通知。
第十条 考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具体考试安排请参考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十一条 评选结果公布及审核
考试结束后10日内,学院将专业综合科目成绩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时间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学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请复核。学院将统考公共科目复核数据通过“专升本信息平台”报送。省考试院负责统考公共科目成绩复核,学院负责专业综合科目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考试院。成绩复核申请截止时间一周后,考生可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第五章 入会
第十二条 学院按公布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保证生源质量,考生总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300分。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期末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立项。同分排序规则:按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十三条 适当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率,原则上不得高于该专业正常录取率10个百分点。录取时,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按分数高低原则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率未达标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怎么样,将另行安排录取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录取率以该专业实际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人数计算,采用“一进一出法”。
第十四条 我院对通过免试资格审核的学生组织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方案另行公布),按照免试方案,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得三等功及以上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网校哪个好,并被录取。
第十五条 本专科招生按普通高考录取模式进行。省教育考试院对本专科生进行立项后,我院将及时通过招生系统将拟录取考生资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本科招生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7天。
省教育厅学生处将拟录取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资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入学手续。我院凭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当年报考专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南》(教厅[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教厅[2010]2号)以及我院新生体检要求执行。专升本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和专业评审,评审不合格或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已被录取的新生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怎么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来学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
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在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XX专业专科阶段就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本科招生官方网站为: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学院招生督导办公室电话为: - 。学院通过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招生信息、公布选拔和录取结果。凡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文件和通知均视为已送达,因考生疏忽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本科招生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与辅导,不收取除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学院名义进行违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