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1238
学历层次:高职
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开放大学)始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及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在河北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2. 学校地址
长兴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邮政编码:
正定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新区天宁路226号、227号邮政编码:
三、招生计划、招生范围、专业及相关说明
1.招生计划: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实际计划为准,分省、专业招生计划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生源:学校2023年面向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各省、各专业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各省招生计划号或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3.相关专业入学要求: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定
1.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以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石家庄学院专科,对德、智、体质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2.录取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份制定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进行,并执行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制定的考生优惠加分政策。
3.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生源地所在省份公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措施执行,考生须符合我校选修科目要求。已录取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未改革高考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份备案规定,按“分数优先、顺应意愿”原则安排考生专业,专业意愿无分数差。如备案分数(含加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石家庄学院专科,择优录取。考生分数达不到申报专业意愿时,我校对愿意调整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报考考生,直至满员;按上述原则仍不能满足专业意愿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予以退学。
5.文科(体育)类专业成绩以生源地省份对应科目统(联)考成绩为准。考生学业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份对应科目、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执行生源地省份专业备案规定。备案分数(含加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6、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水平较高,其他专业对外语不限,入学后新生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审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5.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未确定学费标准的专业,学费标准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为准。
2.学费减免或资助:详情请查阅学院学生处网站()。
3、住宿费:长兴校区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分别为1000元/年、800元/年、600元/年,由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正定校区收费标准待省物价部门核准后确定。
6. 学历证明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其他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与国家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8.录取结果查询
请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