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试点改革的意见》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选拔和培养卓越创新人才,同济大学将继续开展2023年基础学科招生试点改革(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使命感、志向远大、才华横溢的青年学子,强基育人、提升创新素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优秀、有志于今后从事相关科技工作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天赋和成绩的候选人,须在高中阶段获得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任意一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成绩。
二、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强基础课程专业及对应选修科目的要求如下表:
我校强基础课程招生省级计划请参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报考我校强基础项目的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其他大学的强基础项目。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4月1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同济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第一类考生选择一个专业组进行填写,最多可以填写组内所有专业,并选择是否接受组内调整。
第二类考生报考专业不受省级专业计划限制,可自主选择报考专业组,最多可报考该专业组内所有专业,可选择是否接受组内调整。
二
考生参加全国高考
三
学校评估
1.初步测试:
(1)凡按要求完成报名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初试(6月15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组一笔试科目为综合数学、物理,专业组二笔试科目为化学。
(2)第一类考生,以初试成绩×4倍于生源所在省份我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确定初试及格分数线,确定复试入围考生名单(分数排序倒数第一的考生入围)。不合格考生不再进入后续选拔阶段。
(3)第二类考生无需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2.复测确认:
入围校考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校考并签署诚信审查承诺书(参加复试时须提交考生签署的诚信承诺书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强基计划复试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重新测试:
高考成绩公布前将举行一次复试(含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1)面试:由多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专业进行面试,考生高中综合素质档案审核纳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专家与考生“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
对第二类候选人,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候选人的学科专业知识进行个别面试。
(2)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或50米跑(二选一),考生按报名时选择的项目参加测试。测试内容以对应高三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详见附件)为准,按标准评定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2023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具备我校强基计划入学资格。
考生需提前向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期限为整个学校考核及复试期间(未购买者,若考试期间发生意外,将承担全部责任)。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和所在中学出具的不能参加体检的证明(由中学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在新生审核阶段进行补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身体残疾的考生免于重考。
四
入学方式
1. 综合得分计算
高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以高考成绩(不含高考加分,下同)占85%加上学校考核成绩占15%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学校考核成绩为复试和面试的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
2.确定第一类招生名单
第一类考生,按照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转专业,直至名额满员。改革省份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转专业要求。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高考数学、高考语文、高考外语的单项成绩顺序进行专业录取。
各省、各专业招收人数不足计划数,出现空缺时,不再补招。
考生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份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40分(高考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2023年北京大学招生简章录取分数线,按比例折算)。
(2)外省考生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80分及以上(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分数线以该省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分数线为准)。
3.确定第二类招生名单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同一省份同一专业组录取的第一类考生最低分数线方可认定,录取专业以综合成绩和竞赛成绩为准;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同一省份录取的第一类考生最低分数线,同时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项招生控制分数线)。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我校将公布录取标准,并报送学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4.栽培特点
面向国际前沿、对接国家战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瞄准智能技术、先进制造、数字城市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高起点布局支撑国家原始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学科和专业,充分发挥创新源头和科技发展动力的地位和作用。强化医工类人才的数理和信息技术基础,培养通识知识与职业能力融为一体,愿意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基础医学等领域工作的拔尖创新人才。招收在基础医学、生物医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生物医学、材料科学、工程与应用等领域取得突破的拔尖创新人才。
依托国浩书院,汇聚优质资源,构建个性发展空间,因材施教,配备一对一高水平导师及指导团队,营造一流书院式环境与学术氛围;科教融合,依托高端实验室、前沿科研团队、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学术自信;通过国际课程、联合设计、海外实习、夏令营、国际会议、国际竞赛等形式,开放交流,拓展国际视野,培养全球胜任力。
改革人才培养方式,突破专业界限,优化本硕连线机制。实施2+1+X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基础(2年普通基础、1年专业基础、X=1~6年本硕连线培养)。在高端导师指导下,学生可自主选择跨学科模块,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学生可在原学科继续深造,也可攻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工程、医学等学科的硕士、博士学位,成为领域领军人才和未来战略科学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将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本地区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在综合素质档案中弄虚作假、在学校考核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注册、考试、强基计划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高考录取资格,影响其注册、考试、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对已经入学的,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吊销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学校应认真核实所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础班”录取的考生进入本科课程后,不得更换专业。
(四)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自理。家庭经济困难、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视情况提供交通、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考核工作计划可能作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同济大学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招生简章过程中将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二)我校将对被录取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督导组的全程监督,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督导电子邮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