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构全名
杭州师范大学
2. 国家机构标准代码
10346
3. 校园地址
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
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
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4. 级别
■学士学位□ 副学士学位
5. 学校类型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公立学院和大学
□民办高校 □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
□中外合作办学
□高等职业院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6.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学校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证书类型:学校培养的本科学生,在规定期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七、高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重大事项。
(2)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
(1)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督导”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九、预留计划号及使用原则
暂无預訂計劃。
10.专业教学与培训使用的外语
学校的公共外语是英语、日语。
11. 身体健康要求
对于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其相关补充规定。
12. 入学规则
(一)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的有关规定确定转档比例。
(2)学校对录取的男女学生比例不做限制。
(3)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减分政策和规定。
(四)普通专业录取规定:
浙江省:按照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办法,考生填写的专业(类别)偏好须符合该专业(类别)选修科目的要求。
其他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规定执行。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所填专业(类别)志愿需符合该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对入团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随志愿”原则,按填报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组内专业志愿无极端差异。未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对入团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随志愿”原则,按填报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组内专业志愿无极端差异。填报分数相同的,按照“本省同分原则-语数英总分-语文-数学-专业(类别)相关”录取。 若考生未被所报考的任何专业录取,则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进入未满招生的专业(类别),否则将被拒绝录取。
(五)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定:
我校艺术、体育类(武术、民族传统体育除外)专业的专业成绩均以全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
1.音乐(教师教育)、舞蹈学(教师教育)、美术学(教师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书法、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专业(类别)选择须符合该专业(类别)的选修科目要求。
未实施高考新改革的省份:如原籍省份对综合分数折算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该省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原籍省份无统一规定,学校自行制定综合分数折算规则。对学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我校采取“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师范专科)、舞蹈(师范专科):综合分数=学业成绩×40%+[(专业成绩(折算为100分))×(各省高考文化成绩总分÷100)×6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80%+[(专业成绩(折合100分))×(各省高考文化总成绩÷100)×20%]。广播电视导演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100%。美术学(师范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书法、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50%+[(专业成绩(折合100分)(体系))×(各省高考文化总成绩÷100)×50%]。
等分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录取分数线,按所在省份相关文化成绩等分原则优先录取。
2.体育教育(师范教育)、休闲体育专业:
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网录取分数线,考生所填专业(类别)选择须符合该专业(类别)的选修科目要求。
未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如原籍省份对综合成绩折算有统一规定,我校将按照该省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原籍省份无统一规定,学校自行确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我校对学业成绩和专业成绩双双通过入学考试的考生,采取“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学业成绩×50%+[(专业成绩(折算为100分))×(各省高考学业成绩总和÷100)×50%]。
等分原则: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份相关文化成绩等分原则优先录取。
体育专业专项招生:学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专项招生考试并合格,学业成绩、专业成绩符合浙江省体育专业专项招生条件的学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计划《体育专业专项招生简章》录取,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六)学校浙江省“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高职高专毕业生选调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七)新疆及内地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执行。
(九)2023年“三结合”综合评估录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三结合”综合评估录取规定》执行。
(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招生办法》执行。
13. 收费标准
14. 住宿标准
仓前校区学费为1600元/人/学年(四人间);下沙校区学费为1200元/人/学年(六人间)、1600元/人/学年(四人间),具体学费标准以新生宿舍费标准为准。
15. 资助政策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经恒谊奖学金、马云优秀教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建立了“六位一体”保障性资助和发展性资助相结合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