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遗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办。具体步骤如下:
1. 登报作废:遗失者需要向省级报刊登报声明,声明原注册章已经作废。
2. 填写申请表:需要填写好一级建造师印章遗失补办申请表。
3. 提供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遗失声明、一寸彩色相片和最高学历复印件。
4. 审核材料:企业上报的材料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要求,上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
5. 制作并取章: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通过后,省厅会下发制作说明,企业按照说明制作完成印章并上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下发新的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成功地补办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
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的具体流程和时间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异,建议寻求当地官方部门的详细信息。一般来说,流程可能包括:
1. 提交印章遗失声明。
2. 提供您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驾驶证等)。
3. 提供您的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缴纳相关费用。
5. 参加印章补办程序,通常包括填写一些表格和文件。
6. 等待新印章制作完成后领取。
至于时间,通常需要几周到几个月的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印章制作和审批的进度,以及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请注意,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是建筑行业的重要文件,用于证明个人的执业身份。在补办之前,请确保您了解相关规定和程序,并咨询当地官方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要求。
补办一级建造师执业印章注意事项如下:
1. 需要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 需要提供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印章)及执业印章登记信息表。
3.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如果是增项的需要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果是单位更名的,应提供单位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1. 登陆省政务网,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补发、更换补办”栏目,填写补办信息。
2. 上传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JPG格式)及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3. 提交后,在“查询办理结果”栏目中查看制证信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办事部门获取最新信息。同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印章,切勿随意乱放,如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办理补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