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原注册单位操作:在注册证和印章都原单位的情况下,需要将相关信息从原注册单位中转出。这一步可能需要和原单位沟通,以便他们完成相应的信息变更和注销注册信息。
2.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各一份,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注册证书复印件、执业印章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此外,还需要提交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3.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交给新单位的管理人员,由他们向当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注监中心)提交注册申请。
4. 审核材料:注监中心会审核提交的材料,确认材料齐全后,会通知单位领取《受理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通知书》。
5. 公示与取证:如果申请得到批准,那么新的注册证书和印章将会发放给新单位,并由新单位发放给申请人。这一过程可能需要新单位的管理人员参与。
以上就是一级建造师转注的大致流程。如有需要,建议咨询本省的住建部门或专业人士。
本省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如下:
1. 填写《一级建造师注册变更表》,将表格填写完整后,按要求盖好相关章,打印出来。
2. 将申请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交回的,将上述材料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一并交回。
3. 通过EMS邮寄或者本人亲自送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4. 网上公告:当所有材料递交后,会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供本人核查,经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核查无误后,上报建设部审批。
5. 审批通过后,新的执业资格证书将下发至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执业印章将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到省局制印中心制作,再发放至本人。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本省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注意事项包括:
1. 需要原所在的单位证明,转注的单位,还有相关的转入和转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需要填写一式三份的《执业资格证书变更注册申请表》,此表可以在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下载。
3. 需要原注册企业的注销证明(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以及新注册单位的初始资料(新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学历证明等)。
4. 需要本人注册后首次考试的合格成绩单,以及继续教育证明。
5. 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这个需要由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开证明。
6. 需要注意转注的单位必须和原注册单位的注册工程范围一致。
按照以上步骤操作,同时注意相关事项,即可顺利完成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