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劳动合同的订立
1.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除上述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选择条款)
3.试用期的规定
(1)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的限制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二 .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1)预告解除: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
(2)立即解除,无需告知: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通知解除: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随时解除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
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解除(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不得解除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三 . 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含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 年。(高收入者双限——限平均工资3倍,限12个月)。
★ 四 .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的显著特征是劳动者的聘用与使用分离。
2.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3.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4.劳务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且必须在2年以上。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
5.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6.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7.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 五 .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以上是环球网校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汇总请大家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