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座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青岛,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院校和“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列院校,是教育部与浙江省、国防科工局与河北省共建院校,也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学院。
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我校继续举办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为确保“机会公正、程序公开、结果公平”,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院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学专科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施行。
二、招生对象
院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偏远、原贫苦、民族等地区县(含市级市)以下小学刻苦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中学生,具体施行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中学生须同时具备下述三项条件:
1.符合2022年统一中考报考条件;
2.本人及父母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地在施行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
3.本人具有户口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院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依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招生专业(类)、报考要求等详见附件。中学原则上依据各市(区、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分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并通过中学专科招生网公布。
四、报名办法
考生于4月25近日登陆院校专项计划报考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按流程要求进行报考。请按照报考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院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报考完成后由系统生成复印),请按页脚从小到大的次序上传;
2.身分证原件正背面;
3.考生及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所有材料均须保证其真实性。其中,材料1须由所在学校初审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学校私章;材料2、3请在报考系统的附加材料中上传。所有申请材料均无需寄出,我校不接收纸质申请材料。考生在报考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扫描件须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考或申请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者,报考无效。
五、资格认定
对户口、学籍资格经生源省(区、市)初审通过的考生,中学按照其思想品德、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全面表现等情况进行材料初审,择优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入围资格考生名单按要求在中学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有关专业报名条件按中学当年度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章程执行。
中考变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考取专业(类)对中考选考课目的要求,其他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考取专业(类)对中考科类的要求。
2.考生须出席普通院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并按生源地市级招办的有关规定补报我校院校专项计划志愿(补报中考志愿时,具体补报形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市级招办规定为准)。
3.获入围资格的考生中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专科批次)同科类投档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本一批(重点专科批次)同科类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生源地市级招办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进档后,校区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院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总分,按中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及市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择优安排投档专业。
4.投档时中学可依照各市(区、市)入围资格考生补报志愿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5.投档结果按要求在中学专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中考平台进行公示。
七、监督及申述
1.中学将秉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权利寻租,着力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施行。考生或则其法定监护人觉得中学的招生投档行为违背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可向中学招生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诉或则举报,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法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招生办公室电话:-,邮箱:,纪检监察部门电话:-,邮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私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法。
2.对弄虚造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中学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中学严格依照国家招生新政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苏大自主招生报名苏大自主招生报名,认真举办新生入学资格检查。凡属代考、违规投档、冒名顶替入学等违法情况以及不符合施行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新生,一经查实,取消投档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