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院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中学全称:山东巡警大学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院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广东巡警大学净月学校:山东省济南市南京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街道博硕社区博硕路1399号;
长春警员大学成都分校:山东省济南市朝阳区玉林镇糖坊村委会。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授
第五条中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教学内容吉林省招生考试院,成绩合格,符合结业条件,专科结业生由广东巡警大学颁授国家规定的专科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由广东巡警大学颁授国家规定的本科结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杂费缴纳标准
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侦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公安情报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禁毒学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治安学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经济犯罪侦查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涉外警务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5940元、交通管理工程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7150元、公安视听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5280元、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朝鲜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600元、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现代文员专业每生每学年3300元、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3500元、法律事务专业每生每学年4000元、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4100元、应用日语专业每生每学年4300元。
第四章投档说明
第七条专业培养对英语的要求
无非常要求。
第八条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列的要求
公安专业中女孩招收计划根据公安部、吉林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在专业计划中进行标明说明,未标明说明的只招收女生。
普通专业(专科、专科)无男女生比列要求。
第九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一、公安专业
报名公安专业的考生,报考条件、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体能测试(女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等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与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文件。
二、普通专业
考取普通专业(专科、专科)的考生身体条件根据各市(区)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新政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执行。其中,报名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觉。
第十条投档规则
一、公安专业
凡志愿报名公安专业的考生,考取志愿须填在长春省第一阶段投档的“提前批次投档高校第一志愿栏”,并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计划及中考分数,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列调档。经审读考生电子档案合格后,按招生计划、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及大学择优投档新政进行投档。投档时全国划定统一分数线,大学推行“分数优先,遵守志愿”的原则投档。首先对进档考生根据录取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挨个检索录取,当第一志愿不能投档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这种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投档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既定计划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吉林省招生考试院,则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投档退出现役军队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员、因公牺牲人民警员的孙辈、一至四级残障人民警员的孙辈。如考生不具备上述优先投档条件,则按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物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工科为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注:投档时,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新政为准。
二、普通专业
普通专科、专科志愿补报,考生须按各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补报在相应投档批次志愿栏。
(一)依照我院在各市(区)招生计划数,按各市(区)规定投档比列,划定录取分数线。
(二)对步入录取分数线内的考生,执行各市(区)照料加分新政。
(三)在同批次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依次投档后序志愿。
(四)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在审读考生电子档案合格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录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尊重考生志愿,依次根据考生志愿次序及志愿调剂的办法安排专业。进档考生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物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工科为英语、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注:
1.施行中考综合变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院相关专业当初对选考课目的要求,专业投档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中学综合素养评价。
2.我院在内蒙自治区招生计划推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投档”的投档规则。
3.我院北韩语专业(专科)、应用英语专业(本科)仅招收使用汉语答卷的非北韩族考生。
(五)艺术设计学专业该专业按计划招录各市艺术类相关专业考试联考成绩合格考生。考生中考志愿须依照各市招生委员会规定补报在相应投档批次高校志愿栏,考生须出席各市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各市专业考试规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文化课(含中考加分)成绩应达到各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投档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进档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则按文化课单科次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投档。单科次序:英语、外语、文(理)科综合、数学。
综合分估算方式如下: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中考加分)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保留一位小数)
注:外地综合分估算方式以各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新政
及有关程序
第十一条中学生捐助新政体系内容
大学中学生捐助新政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按揭、服兵役高等中学中学生国家教育支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大学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专项资金用于捐助中学生,筹建“优秀中学生奖学金”,设置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构建了“奖、助、贷、补、勤、偿”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捐助体系,确保中学生不因贫苦失学、辍学。同时,大学在每年新生入学季举办“新生暖心工程”活动,为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中学生免费领取毛毯等生活必需品。
第十二条中学生捐助新政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县(市、区)的中学生捐助管理机构申请补办生源地信用助学房贷。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可向大学提出申请,大学中学生捐助部门将按照中学生具体情况举办困难认定,采取相应举措给与捐助。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