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入口:
网站使用帮助一、公示根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补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须要到各市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补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补报”进行补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会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可拨通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