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浙江省2023年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自考招生工作施行办法》(浙教办考〔2023〕2号)精神,为做好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自考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中学2023年免试自考总计划55人。按专业对口原则施行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见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杂费
(元/学年)
英文要求
高职高专阶段
所学专业要求
理工
电子信息工程
37
5500
无
见注1
经管
旅游管理
18
4800
无
无
注:
1.报名电子信息工程的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电力系统手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电机与家电技术、机电设备修理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手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产品开发、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监控技术应用、汽车智能技术、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电子检测技术与仪器、声像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路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软件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云估算技术与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通信技术、现代通讯技术、移动通讯技术、现代联通通讯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光通讯技术、商务数据剖析与应用、物流信息技术的考生可报名。
2.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下达计划为准。
3.每学年实际杂费按注册专业杂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杂费之和结算,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二、招生对象
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
(一)普通院校高职(大专)结业生及在校生(含院校新生)在四川省应征参军,退役后完成高职(大专)学业。
(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网上报考、志愿补报、资格初审等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2023年退役学院生士兵免试自考招生工作施行办法》执行。
三、选拔程序
报名我校考生4月4近日将普通院校高职(本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需签定本人姓名和身分证号,且盖就读院校章)以电子扫描PDF版(文件命名为:姓名+考取专业+第几高校志愿)发送至中学招生办邮箱,原件以邮政EMS(拒收其它快件)邮寄至四川省重庆市海曙区苏州街51号交大城市大学招生办。
我校将对考生高职(大专)就读期间成绩单进行初审,如出现材料不全、信息不一致、模糊不清、本人未签订姓名和身分证号、学校未签章等情况造成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原则
(一)投档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依据省教育考试院录取到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中学在计划数范围内,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分专业根据考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依次择优投档。投档满额后,后续志愿将不再投档。第二、三志愿参照执行。
如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1.荣记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的考生依次优先投档;2.依次比较考生绩点5.0、4.9、4.8…1.0课程数目,择优投档。
荣记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优先直接投档。
(三)中学将于4月末前通过专科招生网公布预投档结果,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
对预投档的应届结业生,中学生所在的高职高专就读院校应于2023年7月15近日初审确认拟投档考生高职高专结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复核,不能如期结业者取消投档资格。我校按初审通过的名单代办投档手续,并寄发投档通知书。
(四)免试自考已投档的不再出席后续普通院校自考选拔考试投档。
(五)凡投档后未报到、自行舍弃入学资格的考生,随后不再享受免试新政。
五、学籍管理
自考中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中学中学生,学制五年。中学生入学后不容许退学、转专业。结业时发全日制普通专科结业证书嘉兴学院招生网,文凭叙述为“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专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大专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六、入学检查
新生凭投档通知书、退役护照和普通院校高职(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学报到注册。新生入学后,中学将进行全面检查嘉兴学院招生网,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和投档标准以及弄虚造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其他
(一)中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免试自考招生工作,社会监督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