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有关普通院校,各省(州)招录机构:
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本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院校,经中学申请、省招录委同意后可给以补报。经省投档领导小组研究,定于9月中旬进行本科层次补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地点和高校
去年我省普通院校大专层次招生补报时间为9月23—24日,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成都市芳草街26号)。
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本科层次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院校(含艺体类本科及对口本科)可申请出席补报。少数确需出席我省补报的省外本科层次院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院提出申请三本补录学校名单,获批后方可在我省施行补报。
二、录取数据库清除和补报计划
请各院校在我省8月20日投档工作结束后,及时下载投档新生数据库,同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实。省属高校于9月13日16:00前使用(检测)投档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站报送未报到考生名单,同时将新生报到统计情况按《2021年广东省地方属院校普通本科补报计划申报表》(见附件)报教育厅院校中学生工作处,院校中学生工作处汇总各校缺额后,下达补报计划。各高校据此确定分科类、分专业人数,于9月15日17:00前按照教育厅院校中学生工作处下达的补报计划,在全省普通院校招生网上投档高校子系统编制分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对口类)、分科类(工科、理科)、分专业计划。
三、补录安排
(一)补报对象
1.普通本科批补报对象为投档控制分数线(工科150分,理科150分)上未被投档的考生。
缺额非常大的省内高职高校可申请在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具体降分高校名单随补报计划一并公布。
2.艺体类本科补报志愿对象为专业、文化成绩在省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被投档的考生。
3.对口招生本科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别省定对口招生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投档的考生。
(二)志愿补报
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19日24:00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补报高校名单、缺额专业及补报计划数。
志愿补报时间为9月20日9:00至22日12:00。拟补报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补报志愿网址,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顾客端(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补报志愿。对打算补报的中学及专业三本补录学校名单,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21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校区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中学招生章程,了解中学投档规则和相关要求,防止误填。
艺术体育类本科设置6个平行的中学志愿,每位中学志愿内只能补报同一类别的专业,其中音乐演出类只能补报1个专业志愿,其余类别可补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愿否专业调配选项。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志愿。
普通类本科设置两组中学志愿,每组分别设置6个平行的中学志愿,每位中学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对口招生本科设置6个平行的中学志愿,每位中学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如有“1+2”等计划,则视情况确定志愿设置。
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则视为手动舍弃补报机会。
(三)录取投档
补报工作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省招录委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院校进行。
补报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公布的中学缺额计划,根据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补报计划数1:1的比列向中学录取,供中学审录。
艺体类本科、普通类本科第一组志愿依次检索,并同时录取。具体录取时间安排为:9月23日10:00,艺术体育类本科、普通类本科第一组志愿和对口本科录取;9月24日10:00,普通类本科第二组志愿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及专业,不再组织征集志愿。
四、工作要求
(一)补报生源按规定统一以公开填报志愿形式组织,补报高校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自行组织生源。凡违背规定私自组织生源或采取预发投档通知书、预收学餐费等形式组织未投档考生入学的,省招录委、教育厅将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遗留问题和责任由中学负责。
(二)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投档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凡已被院校投档的考生(含被投档后未报到考生)不属填报志愿的范围。若有已录考生填报志愿,其填报志愿无效。
(三)本次大专补报结束后,我省2021年普通院校招生投档工作全面结束。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检查工作,避免弄虚造假风波发生。非常要做好入学新生的数据核实工作,保证入学报到新生与我院上报教育部的投档库一致,确保新生电子注册完整、准确。
(四)各地招录机构要提早筹谋、精心组织,做好本科补报新政、办法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科学指导乐意就读考生填报志愿,着力为考生升学、为高校完满完成招生计划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
2021年广东省地方属院校普通本科补报计划申报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