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普通高等中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院校部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二本艺术类学校,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共8个专业(类),详见附件1。其中,演出、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个专业(类)设置在武汉学院美视影片大学(办学地点:成都学院A学校);音乐演出、舞蹈演出、设计学类、绘画4个专业(类)设置在广州学院艺术大学(办学地点:上海学院虎溪分校)。
2.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22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报名演出、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演出、舞蹈演出专业的考生,需具有良好文化素质与艺术素养,且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听力正常、形象知性佳,无生理缺陷。其中:
(1)报名演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女性净高不得高于170分米,男性净高不得高于160分米;
(2)考取音乐演出、舞蹈演出专业的考生,女性净高不得高于175分米,男性净高不得高于165分米。
4.我校音乐演出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美声、民族、流行假声考生;群舞演出专业原则上只招收民族舞、古典舞考生二本艺术类学校,不招收芭蕾舞、街舞、体育街舞考生。
5.报名我校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出席中考所在市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专业市级联考(或统考,以下合称“统考”),并取得联考专科合格证。各专业各市联考对应科类表见附件2。
6.考生须出席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1)考取音乐演出、舞蹈演出专业的考生,中考文化成绩(含新政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大专控制分数线;
(2)报名演出专业的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大专控制分数线上20分;
(3)考取设计学类、绘画专业的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的75%且不高于艺术类相应专业大专控制分数线;
(4)考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中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对各市根据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录取规则录取进我校的、且符合我校“招生对象及条件”要求的考生,根据下述原则进行投档:
1.推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
2.推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以下原则投档:
(1)演出、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演出、舞蹈演出:根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专业联考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中考文化成绩高者。
(2)话剧与影视学类:根据中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中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联考成绩高者。
(3)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满分)×50+(中考文化成绩/中考文化满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投档;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投档专业联考成绩高者。
3.按照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对于严格分辨艺术(文)/艺术(历史课目组)、艺术(理)/艺术(化学课目组)的生源省份,投档时我校依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投档;未分辨艺术(文)/艺术(历史课目组)、艺术(理)/艺术(化学课目组)的生源省份,我校依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艺术类统一排序投档。
四、有关说明
1.对于施行中考综合变革及合并专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大专投档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2.艺术类专业投档的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到非艺术类专业。
3.艺术类专业在“3+3”高考综合变革省份的选考课目要求为不限,在“3+1+2”高考综合变革省份的选考课目要求为首选课目化学或历史均可,再选课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