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业技术大学
第一章总则
为做好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学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公开程序、择优投档”的原则。
第三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工作内部推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中学概要
第四条中学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大学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高校
第八条中学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条办学地点:山东省菏泽市睢县大街中段88号(沁园学校)
平顶山省平顶山市长江西路东段职教园区北侧(高新分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筹建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学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和决定专升本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施行专升本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新乡职业技术大学专升本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施行监督。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考形式
第十三条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中考”)报考的考生。
(二)已通过广东省2023年普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考的考生。
第十四条报考方法和准考证获取
(一)报考形式
报名我校的考生,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陆“河南省普通院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补报。
(二)准考证获取
完成报考的考生可于4月3日10:00时起登入我校招生信息网,通过“单独招生投档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建立个人信息。
未复印准考证的考生,也可持本人身分证原件于考试前三天18:00前到中学招生就业处(沁园学校教办楼一楼102室)发放准考证。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我校专升本专业58个,招生计划3800人(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其中在教育部批复的车辆制造与试验技术、工程检测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营运三个专业中举办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专升本分专业计划通过广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
第六章命题与考试
第十六条考试
中学自主命题,采取“文化素养+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方式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地点:沁园学校和高新分校,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课目及分值:
1.文化素养考试:150分,其中数学90分,物理60分;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1.文化素养考试
(1)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面试,共一套试题。
(3)考试时长:100分钟。
(4)考试要点:详见中学官网发布的文化素养考试大纲。
(5)免试条件:英语、数学的中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及以上的考生,不再出席中学组织的文化素养考试,以小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认定文化素养考试成绩,折算方式: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70%认定。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养考试:申请享受免文化素养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院校招生报考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经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初审,我校将对符合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养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对象:中职生。
(2)测试方法和要点:面试、机试、面试、操作等方法,详见中学官网发布的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3)免试条件:考生拥有与申请专业相关的技能大赛得奖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可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试,以技能大赛得奖或职业资格证书折算成绩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各专业适用的技能大赛赛项名称、等级和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名称、等级,以中学官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计180分,三等奖计170分;地市级技能竞赛银奖计160分,二等奖计150分,三等奖计1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初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60分,中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140分。
申请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的考生需携带身分证原件和打印件、竞赛得奖证书原件及打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打印件,按照我校安排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代办免试和成绩登记手续。
3.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对象:除中职生之外的其他考生。
(2)测试方法和要点:面试、机试等方法,详见中学官网发布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五)成绩估算方法
1.小学生、中职生、社会考生和不符合免文化素养考试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
总成绩=文化素养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为350分。
文化素养考试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中有任意一门缺考的,不再估算总成绩。
2.符合免文化素养考试资格的退役士兵考生
只出席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
(六)我校2023年专升本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若有违法者,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法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七章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七条免试对象和条件
依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动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变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投档步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得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
(一)获得由教育部承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高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高校技能竞赛银奖的中职结业生。
(二)具有中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结业生。
第十八条免试投档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申请表》(详见附件),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中学负责确认考生得奖情况。
(二)生源中学须于3月27日18:00前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法送达我校招生就业处(沁园学校教办楼一楼103室),逾期不予申领。学校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信息汇总表》及考生个人《河南省普通高等中学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考生申请表》、身份证打印件、技能大赛得奖证书打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三)备案通过后,在中学官网公示拟投档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申领投档手续,并根据相关规定领取投档通知书。被免试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
第八章投档
第十九条投档
投档工作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中学组织投档。考生被我校投档后,享受与普通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投档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投档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速高铁客运服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孩163—180cm,女孩173—185cm,身体曝露部位无显著伤疤。
其它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投档规则
优先投档“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按照投档“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分别划定投档控制线,投档过程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如遇见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文化素养、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投档。
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投档,根据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
投档过程上将按照各专业过线人数对分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至2023年普通中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
(三)投档
中学按照投档原则确定拟投档名单,报中学研究决定后,在中学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多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将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申领投档手续。
凡被高职专升本投档的考生,不再出席中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未被投档的考生,可出席中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院校招生考试。
被投档的考生入学注册学籍后,插班、转专业根据国家、省和中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出席中考投档的中学生相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和待遇
通过我校高职专升本、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投档的考生须持有效身分护照、录取通知书原件,按我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并出席全日制培养。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退学、转专业根据国家、省和中学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出席中考投档的中学生相同。
中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达到中学结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并颁授新乡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结业证书。
第九章收费标准与捐助新政
第二十一条中学2023年各专业杂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为:
(一)杂费:文经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500元/生/年;6人间有独立卫生间800元/生/年。如遇新政调整,按政府最新新政执行。
第二十二条奖助举措
本着“不让一个中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原则,中学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按量入学。中学通过“奖、勤、助、贷”等多种方式的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院综合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800元、500元)、院长奖学金(最高标准为15000元)和单项奖学金(最高标准为2000元)。
(二)助学金有高职国家助学金(捐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建卡立卡贫苦家庭中学生捐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300元)、学院助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和研修生助学金(最高奖励标准为4000元)。
(三)在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为贫苦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经济帮助,同时可为家庭经济困难中学生提供国家助学房贷,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在校期间月息由政府支付,结业后学生自付月息,单笔协议最长年限为13年。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疫情防治
严格依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最新版中学新冠脑炎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我省疫情防治文件要求,制订组考期间疫情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疫条件完备、职责流程明确、工作机制建立,确保疫情防治举措到位,着力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四条监督机制
为保证专升本工作公正、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新政,中学纪委根据《中共新乡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测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院纪委〔2015〕1号),对专升本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测,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出席专升本工作的人员,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专升本过程中弄虚造假的考生,取消其专升本投档资格。
第二十五条信息发布
因为专升本工作环节较多、时间较紧,所有关于专升本工作的信息,通过中学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六条新乡职业技术大学严格遵循院校招生“十禁止”、“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招生人员“六不准”等要求。在招生工作中,未设置预科班;未组织考前培训或委托别人进行考前培训;未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中学的招生宣传、考试和投档工作。我校所有专业不仅上级批复的杂费、书费、住宿费等正常收费外,不加收任何费用。中学纪委全程监督整个招生宣传、考试、录取过程,招生工作严格遵循上级新政,依法依规举办,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公正、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