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录时间
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23日9:00-24日16:00,投档时间为7月25日9:00-7月26日18:00。
二、补录分数线
工科类:总分443分
理科类:总分365分
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00分,体育术科190分
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75分,美术术科200分
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50分,音乐术科190分
重点院校招收农村和特困地区考生(地方专项计划):工科类总分530分(其中广州海洋学院521分);理科类总分480分(其中广州海洋学院444分,山东医科学院459分,广州科学技术大学473分)。
高等高校招收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3+证书”):高职高校招收中等职业中学结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高职高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100分。
三、征集志愿程序和补报志愿形式
(一)查询是否被投档。7月23日9:00起,考生在陌陌步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陆即可查询考生投档结果。
辨识小程序码查询投档结果
(二)登陆“广东省普通中考征集志愿系统”。经查实未被投档且中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科批次高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征集志愿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入“广东省普通中考志愿征集系统”(网址:)补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3日9:00-24日16:00开放“广东省普通中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早已被院校投档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征集志愿。
(三)补报志愿形式。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登入“广东省普通中考征集志愿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补报后,并于7月24日16:00前在网上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
1.考生补报征集志愿时,专科批次高校普通文、理类考生可补报A、B、C、D、E、F、G、H、I、J、K、L、M、N、O十五所高校志愿,每位高校最多可补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音乐类(联考)、美术类(联考)、体育类和高职类“3+证书”专科中职生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最多可补报A、B、C、D、E、F六所高校志愿,每位高校最多可补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高职类“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最多可补报A、B、C三所高校志愿,每位高校最多可补报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
2.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阅征集的高校专业计划(见附件5),预先填好《广东省2018年普通院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1)。
3.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7月23日9:00-7月24日16:00)登陆“广东省普通中考征集志愿系统”,按照事先填好的《广东省2018年普通院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高校代码与专业代码或直接补报。
4.出席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分类别进行补报,音乐类(联考)、美术类(联考)、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工科类、理科类专业。即:音乐类(联考)、美术类(联考)考生要么只能分别选择补报音乐类(联考)专业、美术类(联考)专业,要么只能按考试课目选择补报工科类或理科类专业;体育类考生要么只能选择补报体育类专业,要么只能选择补报理科类专业。
5.考生递交已补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准,倘若出现黑色的警告字符,考生须仔细核实补报的高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并进行更改,直到正确为止。
6.出席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量在网上补报志愿并确认。考生在网上补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补报志愿截至时间前多次上网更改自己补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更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本次征集志愿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即7月24日16:00前考生可以有2次确认的机会,已在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修改。
7.考生要对自己补报志愿的确切性负责,考生网上补报志愿信息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修改。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协助本地考生做好征集志愿工作,在征集志愿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勤电话:-(文理),(传真),(艺术、体育),(传真)
信息处值勤电话:-,(传真)
四、征集志愿网上投档时间和程序
(一)投档时间。7月25日9:00高校开始投档高考二本补录,26日18:00投档结束。7月25日组织院校投档时,省招生办将以考生网上补报并最终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录取根据。有意向出席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量在网上补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科批次高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的志愿。
(二)投档程序。
征集志愿推行分类别录取投档的形式。音乐类(联考)、美术类(联考)、体育类和高职类“3+证书”院校征集志愿投档与工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投档同步进行。即将录取前,将视高校生源情况高考二本补录,对各科类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录取投档办法如下:
专科批次高校(含音乐类联考、美术类联考、体育类)、高职类“3+证书”院校征集志愿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不再进行预录取,推行两次录取、录取,即:
(1)第一次录取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录取比列录取,由院校择优投档。
(2)第二次录取,在第一次投出考生档案审录结束后进行。第二次录取时,按高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依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录取比列对高校缺额专业进行录取(含服从专业)。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志愿中学有部份是收费较高的公办院校或独立大学,非常是部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较高,考生补报志愿时,须依照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院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章程,谨慎补报。志愿补报最终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考生录取以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二)征集志愿录取时,如高校录取线高于粤招〔2018〕10号文原公布的投档最低分数线,则该录取线为该校投档最低分数线。
普通中考考生征集志愿和网上投档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院校要高度注重、认真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本科批次高校、高职类“3+证书”院校征集志愿和网上投档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音乐类专科补报
美术类专科补报
体育类专科补报
工科类专科补报
理科类专科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