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通大学统一招生招生简章如下: 南通大学统一招生招生简章已发布。 请参阅下面的详细信息:
南通大学2022年统一招生简章
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 是江苏省首批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培育的高校之一。 在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21年中国大学评价”中位列第一。 108位,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第114位南通大学邮编,2020年中国兰登大学杰出医学校友排名第33位。
学校现有思源校区、启秀校区、中秀校区、启东校区四个校区,占地3700余亩。 学校设有20个学院,105个本科专业(2021年招生77个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 。 现有全日制本科生近4万人,研究生4350余人,国际学生1008人。
学校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殊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23个。 硕士学位点,19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拥有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435人,其中高级职称以上人员1779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610余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大人才计划B类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获得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奥运冠军、“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教育部、江苏省“双创计划”高校有创新人才、江苏省特聘教授、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近百人。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支持“双高计划”高职院校试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优秀人才,我校与南通职业大学开展合作以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开展联合培养“保转本科”学生试点,2022年全省招收300名“保转本科”考生。
1. 学校名称:南通大学
2. 报名代码:1291
3.招生对象:普通在校学生、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4、学校类型:公办,南通大学与南通职业大学、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5、学校地址:南通职业大学(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
六、招生计划
七、报名及选拔
(一)登记对象
1.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并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省内各普通高校招生的专科三年级学生。
2.从江苏省招收的考入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并在校期间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返校后在校三年级学生,以及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毕业一年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一年内退役,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审核后并办理手续,可参加我校退役军人院校“特转本科”招生,无需考试。
(二)注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2.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
3、获得国家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学生注册后须接受体检。 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大病情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具体报名、考试、招生等均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和指导。
八、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转本科”考生必须参加省组织的统一考试。 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定录取资格线。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和督导; 对于专业要求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专科考生,不予录取。
(二)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以及退役军人军人的考核录取,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三)“转专业”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我校将直接向推荐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并按照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9. 转学及培训
(一)被录取的专科转本科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和我校录取通知书到指定学校地点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
不接受。
(二)被录取的“特转本科”学生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分班。 根据我校制定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 我校负责核心课程的教学和课程管理。 工作; 日常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合作高职院校负责。
(三)学校按照江苏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两者标准相同作为我校普通招生的同一专业本科生。
十、学籍管理及毕业
(一)已录取的专科转本科生南通大学邮编,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已录取的“转本科”学生不得转专业、转学校。
(三)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对完成学习期限、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南通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转专业转学士的毕业证书内容应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四)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一、监督与保障
(一)学校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招生流程的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公开录取情况及时得出结果。
(二)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特转本科”招生工作的指导并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法规的执行。 (3)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