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大学
河南财经大学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是经教育部批准、河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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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历史
学校由河南财税学院和河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 原河南财税学院始建于1953年,隶属于河南省财政厅。 是河南省最早专注培养财税、金融、会计等专业人才的学校,是培养金融应用人才和财务管理人才的重要平台。 根据。 原河南教育学院创建于1955年,是一所省属成人本科师范院校。 1993年开始向普通应用型大学转型。 具有深厚的基础教育资源积累和丰富的本科教育经验。
王牌专业
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两个专业为中央“提升专业服务业发展能力”重点支持建设专业:会计学、工程造价;
12个专业为省级综合教学改革试点专业:会计学、物流管理、法律事务等;
金融学、会计学、投资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实务等10个专业为省级名牌或特色专业。
招生规定
河南财经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招生的规定,为保障河南财经大学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规范招生工作,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河南财经大学
(二)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学校
(三)办学类型:普通本科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专科至本科
(5)学校国标代码:11652
(六)办学情况
河南财经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由原河南财税学院和原河南教育学院联合组建。 学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拥有湘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湘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 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第四条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100.6万平方米(1509亩),建筑面积61.5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066万元,馆藏各类纸质图书226.89万册,电子图书199.11万册,中外文期刊2500种。 、38个电子文献数据库。 拥有较为完善的现代化教学设施。
河南财经大学现有教职工1397人,其中教授104人,副教授336人; 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729人,其中博士103人; “双师型”教师543人。 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6人; 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家1人、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职业教育专家等35人; 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76人。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应当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河南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高考招生中的重大事项。工作。 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校长担任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成立河南财经学院招生督导组,负责督导招生中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督导组由学校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纪委书记担任招生督导组组长。
第八条 河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试、学制、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20多个省份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 同时与美国马歇尔大学、美国韦伯大学、美国约翰逊大学、德国北黑森应用科技大学、韩国草党大学等六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和马来西亚城市大学。 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招生计划原则及发布渠道:
(一)需求适应原则。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二)因地制宜原则。 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情况,合理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优先发展优势特色学科和专业,对红色专业减少招生或停止招生。 - 教育部公布的卡专业。
(3)质量第一的原则。 子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要充分考虑专业建设质量,根据去年各专业新生录取第一志愿比例、报到率、转专业率、毕业生就业等重要数据进行动态调整速度。
(四)学校无预约计划。
招生计划的发布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由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另一种是由我校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和学校授权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一条 学校普通本科学习年限四年,普通专科学习年限二至三年,专科转本科学习年限二年。
第十二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河南财经大学颁发经学校电子注册的普通本科、普通专科、专科转学士毕业证书。教育部。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方法
第十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在河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参与统一组织的招生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凡向我校提出申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专业明确、志愿明确”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考生专业已满的,在符合专业调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成绩转入其他专业。 对于已补专业的考生,不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学校将取消该专业。 如果总成绩相同,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
符合加分条件的,按各省(市)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各专业仅招收英语语言考生,考生入学后将接受英语作为外语授课。
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规定的分数线。 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录取。 体育考生将根据文化课程的表现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学校不得录取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一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 复试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节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费[2020]456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我校将对新生按新收费标准收取。
一、学费标准
(一)本科生学费。 文科专业4400元/生年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分数线,理工科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专业8000元/生年,体育专业4400元/生年。
(2)专科学校学费。 文科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科专业4200元/生年,艺术专业6000元/生年,体育专业4200元/生年。
(三)对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 根据国外合作院校的不同,收费标准为8800元/生·年、9600元/生·年、12000元/生·年、13000元/生·年。
(四)软件专业学费标准。 8000元/出生·年。
2、住宿费用标准。 每名学生每年600元至每名学生每年1,000元。
各专业具体学费及住宿费请参阅学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学校制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和学校奖助学金为辅,确保学生不辍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 资助程序详情请参阅学校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选派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政策标准高、工作能力强、吃苦耐劳的学校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聘宣传、招生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规定和业务培训。 参加招生的人员不得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
第二十二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社会人员开展招生工作。 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上级政策制定。 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规定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