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办高中衡水中学“脱钩”后,“衡水一中”很快将成为历史。 随着国家规范“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办学行为,以衡水一中为代表的各地“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学校正面临命运的转折。 损害教育生态的功利性、短视做法正在逐渐被抛弃。
过去的非法招生做法一直备受争议
在很多人心目中,“衡水一中”和“衡水中学”很难区分。 事实上,衡水中学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是公办学校,而衡水一中是衡水中学参股管理的民办高中。
“衡水一中是衡水中学与泰华公司合建的一所民办高级中学,其管理、师资、招生、教育、教学均以衡水中学为基础。” 据衡水一中官网显示,2013年6月8月,衡水一中与太华签署合作办学框架协议。 同年8月,衡水第一中学正式开工建设。 2014年8月,衡水第一中学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
这些年来,衡水一中与衡水中学一起成为人们眼中的“衡中系”高中。 以其高考录取率位居全国前列而备受关注,长期以来被外界视为“高考神话”。 与此同时,与众多民办“超级中学”一样,衡水一中提前招生、跨地区招收优质生源的办学行为也饱受争议。
2017年5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表文章指出,以衡水中学为代表的超级中学教育模式正在对我国基础教育产生负面影响。 不择手段创造学术成果的行为加剧了应试教育倾向和城乡教育失衡,减少了农村学生进入优秀大学教育的机会,破坏了区域教育生态。
随后,河北省教育厅于2017年5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河北省衡水中学、衡水一中的招生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7年6月,河北省教育厅下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整顿河北省衡水中学、衡水一中办学行为的通知》指出,检查中发现两所学校存在不规范甚至非法办学的情况不同程度的招生。 对两所学校提出了“尽快建立民办学校法人产权制度,将资产划入学校名下”、“河北衡水中学法定代表人不得行使职权”等多项整改要求。 《衡水第一中学法定代表人权力》等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张志勇指出,衡水中学、衡水一中之所以多年来采用这样的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是因为一方面,他们打着公立高中的旗号办学; 另一方面,利用民办高中招生的便利,争夺优秀生源。 这一做法是一些“超级中学”创造学术成就的“重要法宝”。 这种非法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和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原则,破坏了教育生态,损害了教育公平,是典型的功利性、短视教育行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表示,公办与民办学校不分清楚、学校违规办学,导致规范公办高中的政策解体,助长民办学校野蛮生长,造成对全县师生产生虹吸效应。 同时,由于学校资源掌握在公办学校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手中,民办学校的社会权力组织者也存在被边缘化的问题。 这类民办学校是类似于校内校的“假民办”,影响了真正的民办学校。 学校健康发展。
重大政策频频瞄准“公民参与”
近年来,政策也不断规范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招生行为。 多次强调,严禁非法竞争生源、“夹点”招生、跨地区招生、无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等行为。
2018年以来,教育部在相关文件中强调实施“公民招生”。 2019年7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考地点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机考随机录取。
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条例》对“公办名校办假假民办学校”亮起红灯,明确规定“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资金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参与民办学校的主办,不得影响公立学校”。 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的形式参与办学,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此外,还有专门针对“公民”的重磅文件。 2021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公办学校设置或参与设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明确了不同类型“公众参与”的范围和监管路径学校和受监管的公共教育资源。 全面规范其使用。
根据上述文件衡水市第六中学,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共同举办的“公众参与”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后,可转为公办学校; 不符合“六独立”要求(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设备、专任教师、财务会计、招生、颁发文凭等难以整改的,可转为“六独立”)。公立学校或根据情况终止。
同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指出,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共同举办的“公众参与”学校,在办学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学校。符合“六独立”要求; 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要求。 如果符合“六独”要求,但能限期整改的,民办学校可以继续办学。
更名后能否解决公民身份不分的问题还有待观察。
从“衡水一中”更名为“衡水太华中学”,可以看出学校选择了民办道路。 张志勇表示,衡水一中更名衡水市第六中学,彰显了摒弃功利短视的教育行为、恢复衡水健康教育生态的决心和意志。
“可见,对于‘公众参与’学校,政府的治理力度非常强,决心也非常明确。”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研究分会副会长马学雷指出,民办学校不能再以“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形式,不仅占用既有公办学校的资源、品牌、师资,又享有民办学校的自由市场地位。 这不利于教育公平和教育生态。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未来不可避免地还会有更多类似的中学更名。 记者注意到,一系列政策出台后,多地已有所行动。 2021年9月中旬,河南省许昌市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明确全市现有许昌七中、郑州国清中学、花都学校等5所“公众参与、公民化”义务教育学校、项城县清华园学校等三所学校将恢复公立运营; 山西省还规范了“公众参与”中小学转为公办学校后的收费; 此外,四川、湖北、浙江、广东等地也开始规范“公民参与”办学流程。
截至发稿,“衡水一中”官网尚未显示学校更名情况,也未公布任何变更或后续发展计划。
在熊丙奇看来,衡水一中能否更名为衡水太华中学,解决长期存在的公办民办不分办学问题,还有待观察。 如果只是更名,但更名后的民办学校并没有实现“六独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法人)、拥有与公办学校分开的校园(独立校园)、基础教育和教学设施和独立的专职教师(独立教师)团队,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独立财务),独立招收学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公立学校都舍不得这个“胖子”,而私立学校也想依靠公共资源来招生。 、办学,当地政府默许甚至纵容,那还不如换汤不换药,不管违规继续公办民办学校。 招生办学乱象依然存在,破坏高中教育秩序和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