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
1、本科美术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省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录取按照(文化分×50%+专业分×50%)的评分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分数和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高校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须达到省高校招生控制分数线。 录取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果分数相同,则按文化分数、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分数排序。
(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未实行艺术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取得其他本科院校艺术院校考试资格。 录取按照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如果考生提交的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专业录取规则
1、本科体育与休闲体育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本科招生控制分数线。 招生部门将根据文化课程成绩进行排序。 我校将对报名的考生进行审核。 ,按专业表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分数相同郑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则按文化分数、语文、数学、外语听力分数排序。
2、大学体育(瑜伽艺术指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要求体育考试成绩,按普通院校招生原则录取。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入学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
本科文史类专业:3400元/生·年; 理工科本科专业:3700元/生·年; 艺术类本科专业:5700元/生·年。
文科专业:3300元/学年,理工科专业:3600元/学年,艺术专业:5600元/学年; 文史、理工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生·年。 (收费标准以2016年河南省“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 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九条 具有郑州师范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毕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郑州师范大学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试。 复试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者有舞弊行为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对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冒用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郑州师范学院招生简章,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郑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招生网站:
招生咨询热线:-,,
学校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北段英才街6号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