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专科升本科招生流程
(一)录取顺序
考生录取顺序为:功绩免试的退役军人、报考的退役军人、报考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校内转学考生、校外联考考生和校外非联考考生。
(2)控制线要求
考生公共课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滁州学院专升本,专业课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三)录取原则
1、在达到报考专业相关控制线的基础上滁州学院专升本,按照各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若有多名考生所有课程成绩相同且排名为最后录取的考生,则以考生在高职(专科)期间提供的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另行公布。 通知。
3、调整录取:
(一)申请转学的考生必须到达我校及原申请学校的相关控制线。
(二)录取顺序调整为我校考生、其他学校同专业统一招生考生、其他学校同专业非联考考生。 准入规则与前款第(三)项第一项、第二项相同。
(三)我校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互转专业,英语、英语(师范教育)专业的考生可以申请互转专业。
(4)申请校内或校间转学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填写《滁州大学专科转本科招生校内/校际转学申请表》,转学申请表照片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生办公室指定邮箱。 ( ) 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