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标代码:13807 湖南省代码:4741(外省代码详见省招生考试杂志)
3、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学校级别:高职院校
5、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地区平衡、保持数量基本稳定为原则,结合国家政策要求,综合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等因素,生源质量、往年计划数量、省源计划确定。 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审核备案,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六、入场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学校负责湖南财经学院分数线,实行省级招生督导制度湖南财经学院分数线,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考生基于他们的道德、智力和身体方面;
2、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按照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来我校学习态度不明确或无法确认是否来我校的考生,我院保留不予录取的权利。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专业时,需填写本人在我院专业的具体信息。 所有考生按照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如果考生的专业愿望不能满足,需要调整专业的,学院可以根据考生情况将考生调整至相应专业。
4、学校自主招生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文化知识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抽签录取分数线,确定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 预录取名单将于自主招生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自主招生网站上公布。 公示期间,对收到的举报将及时核实、处理。 公告后无异议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 同时,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预录取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 其余拟录取学校将按照上述原则组织补充招生。 单独招生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和对应招生考试和招生,不得转学或跨专业调整专业。
5、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局的规定提高成绩。
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7、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录取后,可登录所在省、市教育部门指定的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校招生热线:-进行查询。
七、学费标准
学院遵循属地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8、其他:
1、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省政府、高校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审核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省政府、高校助学金。
九、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由湖南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10.学院网站:
11.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汇区狮山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