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大学始建于1953年,前身为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建筑系。 是一所教育部直属本科院校。 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土城路10号。 学校前身是1936年的北平市立高级工业职业学校土木工程系,历经高等工程建设专科学校、中专、大学三个发展阶段。
北京建筑大学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 of Civil and )是北京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的大学。 入选国家建筑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和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是“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市气候变化应对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是北京唯一一所建筑学高等院校。
北京建筑大学优势学科:
北京建筑大学的优势学科主要分布在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艺术与设计、土木工程、水利等领域。建筑学两个学科门类城市规划与设计被认定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北京建筑大学教师:
北京建筑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约9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总数的70%以上。 学校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著名设计师担任兼职教授和客座教授。
北京建筑大学录取分数线:
以下为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部分专业综合质量评价成绩及高考成绩(第一批/第二批本科生成绩):
专业| 第一批本科生| 第二批本科生
-|-|-
建筑| 635 | 635 第578章
城市规划| 630 | 630 第571章
环境设计| 600 | 第536章
风景| 625 | 625 第567章
土木工程| 622 | 622 第555章
需要注意的是,录取分数会因招生计划、考生申请状况等因素而出现波动。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
北京建筑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各地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结合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土木工程建筑大学,英文全称Civil and Civil ,英文缩写BUCEA。 上级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大学。 北京市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历:本科、硕士、博士学位; 教育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机构。 本科生取得学籍、修满学习期限并取得学历合格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为北京建筑大学; 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站站路1号(西城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永源路15号(大兴校区)。
第五条 招生依据: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学校设有招生与就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办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学校纪检监察室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根据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情况,编制并报送招生来源计划。 招生计划及专业申请要求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告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第四章 入场
第十一条 招生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招生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分数线,择优选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招生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平行自愿提交批次,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成绩优先,志向次之,不存在专业等级差异;
3、认可各地加分政策,对各专业给予积分;
4、提交成绩相同怎么办: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选科省份)、城市管理(城市更新与运营)、工商管理(资产管理与经营分析)、法律、社会工作等4个招生专业语文、外语、数学、选修考试三科总成绩依次比较; 其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选修考试三科总成绩;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录取参考。 2)其他省份,依次比较文科/理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
5、已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无特殊情况,不予退会。 不符合专业调整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撤销档案;
6、各专业入学前后不需额外进行艺术考试;
7、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在京就读学生的“双元培养计划”、“出国培养计划”、“农村特殊计划”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偏好排队录取”的规则。
第十二条 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外语考试语言要求不限于外语,但新生公共外语课程入学后仅提供英语授课;
2、在京招生的所有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科目成绩不低于110分(合作国外院校均采用英语授课);
3、按专业类别招生。 学生入学后,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进行专业分班。 专业划分主要依据专业填写顺序和总分排名。
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
学校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1、色盲学生限制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科学(碳减排与碳中和)、环境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环境生态工程(城市生态环境修复)); 建筑学(实验班)、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环境设计专业;
2、色盲限制报考:除色盲限制报考专业外,还包括交通工程(智能交通);
3、不能准确识别单色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申请人限制报考:除同色弱、色盲专业外,还包括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城市更新与运营)、工商管理(资产管理与商业分析)。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法学、社会工作、工程管理(实验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城市管理(城市更新与运营)、工商管理(资产管理与商业分析)4200元/学年/生,其他专业4600元/校年/出生。
住宿费根据不同情况按每学年600-1200元的标准收取。
第十五条 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有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 其中,国家奖学金为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5000元; 国家奖学金面向本科生,一等奖学金面向每位学生。 每年4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饮用水、洗澡、电话费专项补贴为每生185元,各类校级奖学金170-1万元,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教育资产财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学校。 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经学院初审、教育工部审核、学校学生资助与奖励评审工作组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后,确定获奖或受助学生。 。 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筹集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分数线,可通过新生报到点“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缴学费、住宿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审核要求:新生须携带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提供当地派出所相关证明)到北京大学相应校区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在指定日期和地点。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重新审查入学资格; 复试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招生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