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和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2021]91号)文件精神,我校学校决定对部分专业实行独立考试。 考试招生,为保证这项工作规范、公平、科学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安阳学院。 国标代码:13504。河南省招生代码:6507。学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中华路南段599号。 邮政编码:。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安阳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长是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宣传招生组、命题考试组、后勤保障组,分别设在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后勤处。 我校个人招生提案、考试、公示招生中的重大问题,均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六条 安阳学院纪委成立纪检组,负责对自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纪检组对自考招生相关各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自考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志愿者申请
第七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
2、通过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考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生。
第八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单项考试招生计划为776人,招生专业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考总人数不足的,将空缺学生转入高职院校批次统一招生计划。
第九条 志愿者申请
参加高职招聘的考生必须在网上填写申请表。 考生可于2021年4月7日9:00至2021年4月9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写网上志愿申请。
参加我校单次招生考试的报考者及往届毕业生考生须于2021年4月16日9:00至17:00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领取《安阳学院2021年单次招生考试录取通知书》票”。 未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我校文化素质测试。
第四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条 考试时间、地点
我校单次入学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考试地点为安阳学院。
第十一条 检验方法
2021年,我校将对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进行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 开展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评价。
1、文化质量评价
(一)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按各科目成绩折算后,计入文化素质评价分数。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的科目折算为90分; B级科目折算为80分; C级科目折算为70分; 成绩为D的科目折算为60分。 观点。 文化质量评价总分为150分。 考生文化素质评价实际得分=(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测试折算的总分÷270)*150。
(二)未取得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40分,英语30分。 考试形式为笔试。
2、专业技能评价
专业技能分数为2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认知、职业取向、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职业技能考试是针对中职毕业生进行的安阳学院学费多少,主要测试考生对所学专业基础的运用能力。 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者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是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考核时,考官将根据所获得的证书或荣誉,对职业技能成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入场规则
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
(1)高中毕业生:总分=文化素质评价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实际成绩+职业技能考试考核成绩。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的监督下进行自主考试招生。 秉承公平原则,公开选拔,择优选拔。
3、按照“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评价体系的要求,我校按类别分别招生。 按照“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 上届录取学生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照专业技能评价和文化素质评价总成绩录取。
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独立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已公布且无异议的,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录取。
5、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网校头条,通过单独招生方式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本科院校和对口招生统一考试入学考试; 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学,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院校招生; 未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相应的入学考试。
第十三条 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豁免对象及条件
在教育部主办、协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者省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协办的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技师资格(或同等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及以上称号的在职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2. 免试入学程序
符合免试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携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拔尖技能人才免试报名表》、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4月13日17:30前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 我校对免试申请入学的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公布结果。 公示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处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者,与我校非免试考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免试进入专科相关专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由学校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组织实施。 考生考入我校后安阳学院学费多少,享受与当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同等待遇。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制定集体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计划,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设置隔离考场和隔离设施,并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对考场进行彻底消毒、通风。 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校时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通行证绿码”。 我校实行全程封闭式考试管理制度,即到即考、考后即退,减少人员聚集和停留。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2021年高职院校招生和拔尖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应参加省招生办公室组织的2021年普通高考或相应的中职招生考试。 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高考体检。 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及新生审核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进行审核。 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或者身体状况不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2021年普通专科学费为11900元/生/年,艺术专科学费为12900元/生/年。
第十九条 奖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的资助项目有: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
第二十条 学生修完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由安阳学院颁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