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有关政策,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4〕2号)等法规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第二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充分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招生规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最优秀的学生。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师范大学各类全日制本科生招生。招生类型包括:普通专业、艺术专业、体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各类特殊(定向)招生。
第四条 河南师范大学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师范大学
(英语:河南)。
第六条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0476
第七条 地点:学校有2个校区,主校区(以渭河为界分为东西校区,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新乡市建社路东段46号)和平远湖校区(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景旗路与渭坝路交汇处)。
学校的网站是:
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的网站地址是:
微信公众号为:“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联系电话:日常办公电话:—.;入学时咨询电话:—..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的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价优秀学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 国家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的大学,国家“111计划”实施的大学,河南省“双一流”创建的大学,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并入选第二所全国文明校园。
第十条 办学层次:主要培养普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和院士工作站。向普通本科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悠久,专业学科齐全。拥有25个学院(系)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1所现代工业学院(现代工程学院),4所学院,34个国家一级本科专业建筑工地,2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筑工地;现有硕士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博士专业学位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个,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工学、农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大学学科。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设立由校长、副校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的招生政策进行审查,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省(自治区、市)和专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和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专门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招收全国各地学生。学校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我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各专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各专业相关申请要求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招生条例》向社会公布, 招生网络、招生宣传品等形式的学校。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得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进行调整使用。和大学“,以录取分数相同的候选人,调整平行志愿服务以及对学生质量的调节和控制。
第十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督促招生”的招生制度,由省级招生委员会组织。按照今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搞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英语作文,招收最优秀的学生,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 外语要求: 1、英语专业:英语;2、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不教授其他辅修语言。
第十八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按照原籍地规定确定档案增加比例。
第十九条 我校承认全国高考奖励项目的有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加分。
第二十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入学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校今年将继续在河南省招收和培养当地公费师范学生,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学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当地公费师范学生在培训期间免收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贴,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学生奖励政策。
第二十二条 普通专业招生和录取原则
1、考生按照“考分优先,跟着志愿者走”的原则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职业意愿;在分配专业时,首先分配有专业的候选人的专业。如果考生的愿望不能满足,如果他或她服从了专业调整,他或她将被调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他或她不服从专业调整,他将被退学。根据考生(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者的实际成绩,考生将进入专业,不会有专业等级差异。当实际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专业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未完成的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关的规定重新征集。如果征集志愿者仍然未能完成计划,则剩余的计划将被撤回。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专业志愿者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录取。
3、各省市考生全面改革,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录取方式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别招收。考生在报考志愿填报时,可以将专业类视为专业。按同一专业类别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得划分专业类专业,完成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后,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再进入专业类专业。
第二十四条 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原产地有明确投资规则的,应当按照其投资规则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申请规则,申请将以我校的录取规则为准。
1、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编舞、美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文学。
二、对音乐表演专业乐器种类的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以下几类乐器:二胡、河南戏曲板胡、曲胡、吊挂胡、琵琶、钟阮、大阮、扬琴、古筝、竹笛、唢呐、盛、大鼓、唐鼓、班古、盘鼓、盘鼓、云锣;
音乐表演专业只接受以下类型的乐器: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圆号、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片琴、木琴、定音鼓、军鼓、架子鼓、马林巴、萨克斯管、手风琴、次中音号。
3、录取规则(不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艺术专业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在已报到我校的合格学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进行排序,即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程成绩的50%×+考生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 300×750×50%。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高考文化课程成绩×0.5+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1.25。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规则:考生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当实际分数(包括小数部分)相同时,将根据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第二十五条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原产地有明确投资规则的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应当按照其投资规则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的申请规则,申请将以我校的录取规则为准。
1、体育专业:利用河南省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专业成绩均已达到河南省体育本科控制成绩线合格学生,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100分权重的50%计算考生综合总分, 录取 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专业分数,再按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这
在100分加权制下,考生综合总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分满分÷文化分满分)×100×50%]+[(专业分满分÷专业分满分×100×50%]。
2、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发布的《2024年河南师范大学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指南》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的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相关招生规定和要求。
1、体育专业录取原则(中外合作教育项目):利用河南省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河南省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学生中,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 并且录取会按照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来选择,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来选择录取,如果专业分数也相同,则录取将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到低。
这
在100分加权制下,考生综合总分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分满分÷文化分满分)×100×50%]+[(专业分满分÷专业分满分×100×50%]。
2、法语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与普通专业相同。
第二十七条 为适应专业服务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河南省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培养具有跨学科知识、复合技能、创新思维和突出就业优势的优秀人才, 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双学位”),“双学位”计划的学生培养和管理等事项,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河南省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杂项
第二十八条 费用: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我校学费住宿费如下:
1、普通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文史4400元/人/年,理工科5000元/人/年,文科8000元/人/年。其中,15个优质品牌专业学费将在此基础上提高10%,分别为文史专业每年4840元/人、理工科每年5500元/人、文科8800元/人。具体专业及学费标准请参考省级招生机关编制印制的《招生专业目录》。
2、其他专业学费: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8000元/年;河南省特色示范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暂定额12000元/年,以上级部门最终审批为准;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20000元/人,入本科专业后,按预科当年专业学费标准收取(入读文史专业收费标准4400元/人/年,浮动收费标准4840元/人/年;进入理工科专业费用为5000元/学生/年,浮动费用为5500元/学生/年)。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法语专业每人每年15000元;电气工程与自动化:18000元/学生•年;体育专业:18000元/学生•年;环境工程专业:18000元/年。
4、住宿费标准暂定:河南师范大学东、西校区:普通宿舍400元/人/年,学生公寓四人间900元/人/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人/年,装修学生公寓8人间/年,改建学生公寓8人间550元/人/年,新建学生公寓8人间600元/人/年;河南师范大学平远湖校区:6人间800元/年;在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将根据最新的政府政策实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助学工作,坚决落实国家各项助学政策,健全优目前主要资助项目包括:
1、兵役学费补贴:退役军人自行选择工作,可按政策申请学费减免,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实施减免标准,每人每年最高1.6万元;学生放学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报销或助学贷款报销,每人每年最高1.6万元;入伍学生退役返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万元。
2、助学贷款: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后向高校申请全国助学贷款,或在入学前到学生所在县(区)的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每个学生每年最多可申请16000元人民币的助学贷款。
3、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学习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了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美术展览、体育竞赛、创新创业、宣传报道等6个单项奖项,个人项目最高奖励2万元,团体项目最高奖励3万元。学校设立了“忠实德育奖学金”和“罗锦锁奖学金”,最高可领取3000元,“希望奖学金”每名学生2000元。学院还设有“杨帆奖学金”、“荣元增汇奖学金”、“德章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4、助学金: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难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名学生每年3300元;退役军人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3300元/人。学校连续两年设立每名学生每年2500元的“新长城助学金”,连续4年设立每名学生每年3500元的“英善助学金”。
5、校内补贴:学校设有勤工俭学岗位,优先考虑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让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生活条件。补贴标准为每小时15元,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校设立临时补贴、过冬实物补贴、“新生爱心礼包”等,帮助学生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6. 其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老区贫困学生减免学费的要求,贫困老区学生还可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入学资格和入学资格考试进行审查,不符合入学要求或者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河南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招生招生,我校将追究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欺诈行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如果大学过去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本章程有任何冲突,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大学招生和就业办公室。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是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涵盖的事项详见具体招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