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单位: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1)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可从同一或相近学科选派硕博研究生联合培养,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需求在2020年、2021年招收全日制学位硕士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思想政治工作良好,遵纪守法,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2)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3)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
(四)培训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评选程序
硕士研究生可进入校内网“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申请(操作说明见学生版)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英语作文网,各阶段评审人员可在“校内网我的待办事项”中完成相关评审工作(操作说明见教师版),如申请人或评审人员不在校内,可点击学校外网首页进行操作。
具体过程如下: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硕士生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硕博连读”,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申请材料须于2022年12月28日前在线提交。《博士研究生研究计划》应从研究现状、拟研究问题、研究方法、研究思路、研究价值等方面撰写。
2.硕士导师根据拟申请硕博连读学生的研究基础填写推荐意见,并于2022年12月30日前提交。
(3)博士生导师根据硕士生导师的推荐,对拟申请硕博连读项目的学生进行审核,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录取意见。
(四)硕博班考核小组将对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线下考核,相关考核工作须于2023年1月2日前完成。研究生秘书还须在线完成小组考核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填报。
(五)考核组长对课题组内联合培养硕士生、博士生的考核结果进行评议。
(六)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对本单位硕博连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天。
(七)培养单位公布硕博联合培养名单后,研究生秘书须于2023年1月7日前完成网上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确定名单。
3.工作要求
(一)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选拔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完成,负责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施、协调和监督。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选拔条件,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具体选拔办法由培养单位制定并公布,包括选拔条件、招收专业与导师、选拔方式等。
(二)硕博班联合培养学生选拔是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条例》要求开展选拔工作,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其他
凡经研究生院批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硕士生,须参加当年博士生网上注册,当年取得博士生录取名额,其名额占用该专业当年博士生招生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