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选拔人才,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发[2023]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转制基本条件
请各位转学考生认真阅读本规定、《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转学实施细则》,并按照我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1)凡经我校录取的插班考生(包括“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的插班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整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复试调整服务系统”),否则无效。
(二)我校转学分专业招生工作自2024年4月8日起开始网校哪个好,招生满员即结束,敬请留意“复试转学服务系统”及所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通知。
(3)我校转学基本要求如下,各接受转学专业具体要求请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招生各学院转学实施细则》。
1.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第一区第一志愿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调剂分数要求。
2、符合我校转专业申请条件,原则上转专业申请者第一志愿专业与转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转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3.报考第一志愿工程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出本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护理专业科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护理专业的考生,转入护理专业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对应非护理专业科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程护理专业之间的转学,按本护理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4.报考第一志愿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学、审计学等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在符合转专业申请条件、初审成绩同时达到第一区转出专业和转入专业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北京化工大学,可申请互转,但不得转至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至上述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申请转入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学科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以普通专业为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条件的,可申请插班进专项,其初审成绩须达到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插班考生的初审成绩要求。
6.报考第一志愿法律(非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7.已申报“全国少数民族高层次核心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转入本计划以外项目录取;未申报的考生,不得转入本计划录取。
8.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项目、援藏项目)的考生不得转学。
9. 满足你所申请的大学规定的其他学术要求和其他转学要求。
三、调整程序
(一)各学院须在本学院《转学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转学服务系统》中公布各专业拟转学人数,并按照公布的转学规则择优确定转学复试人选。不得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标准作为择优依据。对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同一初试科目的转学考生,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各学院每次开放转学系统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二)所有插班生须在“复试转学服务系统”中报考相应学院及专业,并关注报考状态。学院将通过“复试转学服务系统”向通过插班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按学院要求及时确认复试通知。所有进入复试的插班生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三)转学名单公布后(每日更新),转学考生可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名服务系统()”,按照所报考院校要求完成复试信息确认,具体内容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院校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特殊政策加分要求者,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插班生复试信息确认完成后,应按照所报考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插班生复试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期间北京化工大学,请保持通讯方式(手机、邮箱等,以考生报考时填写为准)畅通,并及时查阅“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相关通知。考生对学历(学籍)核实有疑问的,须在复试前向所报考院校提交学历(学籍)核实证明。
(五)复试结束后,学院将通过“复试调整服务系统”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书,请考生及时查阅确认。
(六)插班生人数不足时,各学院可组织多批插班复试,分批排序,分批录取插班生。
四、其他
我校一切调整信息以“复试调整服务系统”、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官方网站为准。
考生接待电话:
候选人接待电子邮件(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接待电子邮箱(各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办公室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督导电话: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