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决定在2013-2014学年全校学生中开展“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员会”、“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择对象
2011级、2012级、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及要求
1、评选“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
1、“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标准和原则严格按照《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执行。
2、评定方式:“先进班集体”和“红旗团支部”评选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核,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全学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
2. 评选三好学生
1.“三好学生”评选以品学兼优、身体素质等为综合考量网校头条,获得当学年度二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2、评选为“三好学生”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班级总学生人数的10%。
3、评选程序:三好学生由各班班长、团干部提名,评选材料经辅导员初审,报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学生干部是指班内除团干部(团支部书记、副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以外的其他干部。
2、评选程序:各班集体(学生会、俱乐部、社团)评选、提名优秀学生干部,选拔材料经辅导员审核(学生会、俱乐部经指导老师审核并报二级学院辅导员处汇总),报学院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纳入候选人个人档案。
4.选拔优秀团员和团干部
1、优秀团员按班级评选博文管理学院,占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不超过团干部总数的30%,团干部是指班级内的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评选程序:由各班团员选拔、提名优秀团干部、团员。评选材料经辅导员审核,报学院团委审核同意,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存入候选人个人档案。
5. 学业进步奖
1.学业进步奖以学年为单位颁发,评比标准为各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单科成绩不设限制。
2.与上一学年相比,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专业排名上提升最快,入选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报考人数的5%。
3. 学业进步奖评选于每年9月进行,各班级按平均成绩排名,由辅导员确定名单,报学生处审核批准。
4.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材料纳入考生档案。
(六)文体活动奖
1、具备文学、体育专业知识,虚心学习,刻苦训练,在各类比赛中获奖。
2、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比赛。
3.表现突出,多次为学院赢得荣誉。
4.评选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每学年一次。由班级集体提名。评选材料经辅导员审阅,报学院团委审核同意,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学院向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3. 评选时间及材料要求
1、“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个人先进个人”的评选,需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完成评定。
2、“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学生组织”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相关学生会于10月15日前申报,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团委),学生处(团委)召开评选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PPT介绍和评选,最终在申报单位中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学生组织”各1个。
3、各二级学院应于10月18日前将评选出的“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纸质文件报送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4、各二级学院应于10月18日前将“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单项先进个人”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送学生工作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月20日前将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2014年度博文管理学院先进学生个人认定表》(详见附件2)纸质文件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选拔比例要求
1、“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0%评选,学院2011、2012、2013级共179个班级,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五四红旗团支部”17个。根据各二级学院情况,各二级学院评选名额如下:
序列号
学院
班级数量
入选优秀班级数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73
经济管理学院
52
信息工程学院
24
艺术设计学院
24
外国语学院
2、在“优秀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中,“三好学生”人数不得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得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30%;“优秀团员”人数不得超过班级团员总数的10%;“优秀团干部”人数不得超过团干部总数的30%。(以上奖项均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3、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者由团委在2014年社会实践活动中选拔,本次不组织选拔。
4.“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和“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奖只授予2013-2014学年在科技活动、文化、艺术竞赛和体育竞赛中获得过专科(含专科)以上奖励的学生。
5.学院学生会、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社团优秀个人名单见附件1。
五、评选要求
1.各班考核程序要规范、操作要透明。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博文管理学院,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文献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
2、本办法按班级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人获得单项奖不得超过2个(不含单项奖)。
3、若学生在学生会(社团、协会)和班级中同时被评为同一个人奖项,则只能被评选一次,其名额不得转让给他人。所有被学生会(社团、协会)评选的个人奖项,均须填写《2014年度博文管理学院优秀学生个人认可表》(一式两份)交班级辅导员,由班级辅导员转交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汇总审核后报送学生工作处。
4.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学生填写的申请材料,严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如所填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选拔资格。
5、各二级学院、支部团委、学生组织对评定工作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及时与学生处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欧生富0773-。
附件:相关表格
博文管理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4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