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是一所始建于1950年的市属公办本科高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余人,开设30个本科专业,毕业生就业率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近几年一直保持在98%以上,位居上海市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商本立校、应用为本”的办学理念,秉持“厚德博学、济世济民”的校训,立足行业、突出应用、服务上海、面向全国,紧跟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规划,紧跟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及行业发展趋势,紧贴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和城市功能完善需要,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优先、注重能力、全面发展、尊重个性的人才培养思路2024年上海商学院分数线,努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强、创新创业精神、国际视野的卓越商贸人才,为服务和引领商贸流通行业发展和提升水平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简章
1. 机构全名
上海商学院
2. 学校地址
主校区:奉浦校区(上海市奉贤区奉浦大道123号)
3. 级别
■本科
四、学校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5. 颁发学历证书的机构名称及证书类型
机构名称
上海商学院
证书类别
完成学习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六、高等学校招生管理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全校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全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招生督导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校招生工作的督导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层次 学制规划 人数 工商管理 本科 4年 35人 酒店管理(国际酒店集团订单班) 本科 4年 35人
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8.学生校外专业培训
语言测试的语言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九、评选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10.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其补充规定,考生须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对隐瞒自身健康状况和病史的,学校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条例中关于退学、休学的相关规定处理。
11. 自我检测方法
1.2月17日至18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生热线”网站()报名。根据相关规定,考生须通过7门学科(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全部高中学历合格考试。
2.我校于2月20日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自主测试合格线(最后并列分数线处理按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即第一顺序,比较语文、数学总分,高者优先;第二顺序,比较语文或数学分数,即不分科目2024年上海商学院分数线,直接比较语文、数学最高分,高者优先),并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登录时间请见《2020年上海商学院春季考试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3. 2月29日至3月1日进行独立测试。
我校开展的自主测试形式为面试,内容由我校根据学校及专业特点确定,包括综合素质、语言能力、职业适应性测评。
测试内容由我校根据专业特点确定,总分为150分(其中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计入独立测试总分,计20分)。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学校将设置相应的考察要求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上海商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独立测试实施方案》。
取得资格后未参加自测的考生,其自测成绩在春季考试总成绩中计为零分,并计入后续录取排名。
4.3月4日,独立测试结果将公布。
12. 入学规则
1、奖金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录取总分(最高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最高450分)+独立考试成绩(最高150分)
3.预录取规则:按各专业总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序(如总分数相同,则按独立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00%公布预录取合格名单。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1日上午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办理入学专业信息登记。
4.轮流入场及连续替换规则:
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公布(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独立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50%的顺序公布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已公布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13日上午到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登记候补专业信息。相关登记手续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施办法执行。
5、正式录取:被预录取的考生,按规定完成全部手续后,由学校发给录取通知书,正式入学。
13. 收费标准
学费
5000元/学年(沪价目表[2000]120号)
住宿费用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限额为1200元人民币(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预[2012]118号)
14. 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市有关学生资助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我校将为春季学期录取学生人数的20%设立新生奖学金(全额奖学金5000元、荣誉奖学金3000元)。
我校承诺保证考入我校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