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现公开招聘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详情见《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二、招募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届、2023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就业的视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任职的,享受与同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具有学士学位的临床医师,经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享受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11日,如“30岁以下”指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备所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报名开始前须取得该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
7、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报到时须提供原件,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入职资格;
8、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所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可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发布2024年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2021〕83号)要求,技工学校预备制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以上学历同等待遇,先进工作者班毕业生与大专以上学历同等待遇。
凡已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学习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查询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科目证书的申请者,可按双学位证书或辅修科目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外国院校毕业证书者,其所学内容须符合专业要求,并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证明。
9.非天津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在津落户条件;非天津籍社会工作者须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10.遵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取得学历(学位)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现役军人;
3.在历次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 因犯罪受到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8、现为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限制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其他法律规定禁止招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各职位具体报名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募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如下:
1.发布招聘启事
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请查看以下网站: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河北区政府网站:
2.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查
1. 报名及付款
本次考试的报名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均通过网上进行。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8日9:00。
缴款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至2024年6月18日24时。
网上报名时,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应聘者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在职、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和已交费应聘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应聘岗位未获录用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其他岗位。
申报时间变更:2024年6月19日14时至16时30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申请审查通过并缴纳费用后,不可退还,请谨慎报名。逾期未缴费的报名申请将视为无效。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和报名系统中的资格审查情况,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
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如报名截止后未通过审核,则不可再次应聘该职位或应聘其他职位。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及就业资格(如已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无效),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笔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对城市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可减免考试费用。城市低保家庭考生报考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享受低保证明、低保证明(复印件)和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户口簿;来自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应于2024年6月19日14:00至1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家庭所在地区、县扶贫办(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复印件),到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88号河北区媒体融合中心C座3层)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3. 审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对于报考卫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考查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所应具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知识。
对于报考会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沟通与理解能力、判断与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以及医学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6日9:00至2024年6月29日9:00(截止后系统关闭,无法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4年7月9日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考生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最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成绩相同,则全部一起进入面试。如某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3,则按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先参加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阶段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10日8:30至18:00期间,亲自(不得代为)到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以及资格审查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报名通过审核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网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和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符合所申请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学位证书电子登记表、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网查询截图。(研究生还需携带本科学位及学位相关材料,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在A4纸上,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
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审核费,面试审核费为45元/人,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言行举止、团队精神、心理素质(心理测试)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将不予进入下一轮招聘。
4. 评分:
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和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如应聘人员总成绩持平,导致进入体检的应聘人数超过拟聘岗位数,则笔试成绩较高的应聘人员将优先录用。
4. 体格检查
面试后,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地点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由专业机构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对有特殊身体要求的职位,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招考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因非招考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试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总成绩相等,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高者。补缺限进行两次。
(五)调查
考察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综合选拔的指导思想。根据拟任岗位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学习和工作业绩、失信联合惩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见招聘方案)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因考察不合格、主动退出考察等情况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笔试成绩高者,补缺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六)宣传招募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天津市卫生人才网、河北区政务网公示拟聘用人选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者虽发现问题但不影响聘用人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发现问题影响聘用且有证据证明的,取消该机构聘用资格;对所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和监察
(一)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录规定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
6. 其他问题
聘用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市、区规定的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2024年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各位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七、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
报名监督电话:
报名网站及考试咨询: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附件:《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