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报名:
1.符合2024年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6门学科(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合格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所招收专业的课程主要以英语授课,英语水平不高的考生请谨慎申请。
(二)申请者分为以下两类:
A类:综合素质优秀;
B类: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领域有杰出才能和成绩的候选人。
二、专业及选修科目
我校2024年计划招收上海市“631”综合评估学生16名。
招生专业有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生物医学工程、软物质科学与工程等2024年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位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专业必修选修科目为物理学和化学。其中,生物医学工程和软物质科学与工程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三、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须于5月7日18:00点前登录“高校专项招生信息服务平台”(网址:)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 网上提交材料
考生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上传至报名系统。
1.个人陈述,简要描述个人兴趣、专业特长、未来规划。
2.高一至高三年级五次期末考试成绩及高三年级一次学校级以上模拟考试成绩。
3.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如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经历、研究性学习、自选课程等。其他体现考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材料(如学科竞赛、科技创新、文体活动获奖证书等)。其中,论文、专利等不得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4. 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可选)。
考生须保证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件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上述材料后,考生还须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每页均须由考生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方可扫描上传确认报名。
(三)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6月9日左右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其中,B类考生经审核符合相关报名要求的,直接进入初审。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四)付款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缴费期限内通过报名系统确认并缴纳机考费用(40元/人)。缴纳考试费用后,因故未参加机考的考生,考试费用不予退还。逾期不缴纳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学校评估
我校将于6月中旬组织学校考核,包括机考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计算机化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面试:B类考生参加机考后直接入围面试;A类考生凭机考成绩确定面试资格,入围面试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沟通与团队协作、创新潜能、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我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严格遴选面试专家组成员,对专家和考生采用“双随机”抽签方式组织考核,对考核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学校考核成绩=计算机考试成绩(满分100分)×7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
学校评估结果将于6月中下旬公布,B类考生将与A类考生按学校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排序,确定录取资格,录取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并同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六)志愿者报名
取得选拔资格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本科提前批次填报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申请,未按要求填报者,不具备录取资格。填报申请具体时间及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公布为准,专业申请以《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为准。
VII. 入场
1.综合评估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学校考核分数/100×660×30%+高中学业水平折算分数×10%。
其中,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高中学业水平换算满分为660分,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6门科目全部通过,则计入660分。
2.确认录取名单
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须达到上海市特殊招生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意愿和录取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B类考生与A类考生按综合成绩合并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偏好、我校在沪综合评价,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偏好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成绩、高考数学成绩、学校评估成绩优先的原则排序。
专业计划未满员时,对不符合专业偏好但愿意接受专业调整且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2024年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整;不符合专业偏好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整、或不满足录取要求、或愿意接受调整的专业计划已满员,不予录取。
初审录取名单确定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学,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报考和录取。
四、学费
学费:每生每学年95000元人民币,学校建立与学费相适应的奖学金保障制度。
五、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本着高度负责、诚信的精神,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参加考试。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凡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根据招生不同阶段,通报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学,分别作出如下处理: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名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没收;考试期间涉嫌犯罪的,我校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中学应认真核查所提供材料或经学校盖章批准的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录取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 其他注意事项
1.经综合评定被录取的申请者将在广州国际校区学习,不得转入其他校区。
(2)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综合测评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三)学校考核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将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本招生简章经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