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开选拔公务员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基层公开选拔优秀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职位选择
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含委机关、派出机构和省委巡视机构,下同)公开选拔3名综合写作岗位公务员。
二、评选范围及资格
1. 评选范围
范围为全省各地级市、自治区乡镇级正局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公务员,下同),凡在册登记为公务员并在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期限至2022年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驻浙江中央直属机构、省级驻市、县(市、区)机构(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所辖县(市、区)市级机构也可参加评选。
2. 资格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贯彻落实“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35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高等学校学士及以上学位,并获得相应学位,在国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教育部学位与资格认证中心认证;
6、具有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具有3年以上综合写作岗位工作经历,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综合文稿、讲话稿的主要撰写者;
7.具有本行政单位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
8.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级别(试用期除外);
9.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
10.满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情节轻微,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除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纪或者政务违规受到处分的;
3.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未完成训诫、组织处分等影响期限,或影响期限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6.配偶移居国外,或无配偶但子女均移居国外;
7.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指定单位工作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调动规定的;
8.尚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就任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或者与担任选拔单位领导职务的报考人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自行注册
应聘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和浙江省纪委监察委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浙江省纪委监察委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报名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应聘人员应将PDF版扫描件连同近两年撰写的本单位综合稿件、3篇主要负责人讲话稿(加盖单位公章)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姓名”项下的电子邮箱报名,并妥善保存原件报名表。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18:00至2022年8月30日18:00,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符合资格条件并入围笔试名单的考生,将于2022年8月31日中午12点前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未入围笔试名单的考生,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选拔岗位应聘人员与应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的,选拔岗位名额相应减少,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选拔岗位,并电话通知。
3. 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注册邮箱,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发放时间:2022年9月1日至9月2日。
四、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1.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写作能力等方面,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笔试将于2022年9月4日上午举行,具体考试地点及开始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按照5:1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报考人数。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资格审查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成绩高到成绩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合并递补。
资格审查和换届一般只进行一次,换届后,申请人自愿放弃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选拔单位应当商省级公务员部门决定是否继续换届。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取消选聘资格。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选拔计划比例为2:1,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拔资格。
考察工作主要全面了解拟任人品德、能力、勤奋、绩优、廉等素质及其与拟任岗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道德、作风、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符合要求、道德操守不正、廉洁从业不力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六、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和工作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应的原则,对拟任用人选,择优录用,不以分数高低论英雄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并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和拟任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过后,如不存在问题或所举报问题不影响任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如所举报问题影响任用,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其所在单位。
拟任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拟任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级公务员部门。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阶段,因报名人选自愿退出,出现空缺的,选拔单位应当商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予以补选。
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选拔单位可取消其报名或选拔资格。申请人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但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在现任行政单位任职未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其选拔程序终止,不再作为选拔人选。
(二)在评选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请人说情问询等行为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评选资格的,应于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放弃,逾期不放弃的,记入信用档案。
(三)评选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配合。
(四)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纪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如有疑问,请拨打0571-;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浙江省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选拔优秀公务员岗位名单.xlsx
附件2:2022年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公务员遴选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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