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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龙岩学院分数线

来源:网校头条网络整理 2024-09-25 11:07:14

龙岩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规定。

第二条 学校名称:龙岩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1312)。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龙岩市东晓北路1号,邮政编码:。

第四条 学校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主管部门为福建省教育厅。

第五条 学历层次: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或五年。

第六条 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的龙岩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战略和规划,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对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作出战略决策和部署,审查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监督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领导招生工作,协调、指导、配合、检查招生工作,集体决定具体招生计划和实施办法。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检查,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有关招生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三章 入学条件

第十一条 本办法按教育部当年最新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不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徽费用[2014]183号)等文件执行;住宿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徽费用[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1. 学费

1.重点学科:5200元/学年;

2、普通艺术专业:840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800元/学年,三、四年级16000元/学年;

4、其他普通专业:4800元/学年;

5、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专业: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其他专业15000元/学年。

2. 住宿费用

1、普通宿舍:4人间600元/学年;

2、学生公寓:8人间650元/学年,6人间970元/学年,4人间13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的退还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闽嘉[2005]435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坚决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教育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招收新生。

第十七条 录取新生转学比例按照考生所在地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由学校统一审核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测评,否则学校有权拒绝录取;

(二)专业体检限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的学生,学校可以拒绝入学:

1.严重心脏病(除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较小,动脉导管未闭反流血量较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认不需要手术者)、心肌病、高血压。

2.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等。

3.严重的血液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病患者。

4.严重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无法治愈的严重精神疾病,滥用、依赖精神活性物质。

5.慢性肝炎及肝功能异常患者(肝炎病原体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除下列情况外,结核病患者不得入院:

(1)原发性肺结核或浸润性肺结核,且结节已稳定的患者;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残留胸膜肥大患者;

(2)所有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和血行播散性肺结核治愈后1年以上未复发,且在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机构)专科检查无改变;

(3)淋巴结肿大,临床已治愈,且无症状的患者。

7.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宜报考以下专业:化学(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质学(含地质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兽医学、动物科学、心理学、环境工程、学前教育、体育。

8.二级色弱(俗称色盲)学生不能报考的专业:除轻度色弱学生不能报考的专业外,还包括美术专业。

9. 不能准确辨别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电线、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得报考以下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级两类专业外,还包括工商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不能准确辨别显示器上红、黄、绿、蓝、紫色中任意一种颜色的数字或字母者,不得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十九条 入学规则

1.学校执行考生居住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成绩录取学生并确定专业。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按专业组录取的省份,录取原则为:采取“分数优先、随心所欲”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备案分数顺序和考生专业意愿顺序进行录取。在不能全部满足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对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整,并按备案分数排序依次调整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学。如备案分数相同,则按享受同等优先录取条件排序,再按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选修科目最高分、第二选修科目第二高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分数仍相同,则参照综合素质测评。

按考生备案分数排序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偏好排序。当某一排序无法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偏好时,按下一排序按备案分数排序录取专业。搜索完所有考生后,对尚未安排录取且愿意调整至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的考生,按备案分数排序依次调整。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专业录取原则为:采取“分数优先、顺从意愿”录取规则。按照考生备案分数顺序和考生专业意愿顺序进行录取。在不能满足考生全部意愿的情况下,对愿意调整的考生,按备案分数顺序调整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若备案分数相同2024年龙岩学院分数线,则按单科分数顺序录取文史类专业为汉语、综合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科专业为数学、综合理科、汉语、外语。

按考生备案分数排序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偏好排序。当某一排序无法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偏好时,按下一排序按备案分数排序录取专业。搜索完所有考生后,对尚未安排录取且愿意调整至未完成招生计划专业的考生,按备案分数排序依次调整。

4.按专业偏好报考的,学校将同批次、相同专业偏好的考生按报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报考分数相同时,如各省另有规定的,按各省规定排序;采用文理分法的省份,文科单科分数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单科分数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不分文理分批次的,单科分数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有新高考的省份,按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志愿最高分、第二志愿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入学条件:

1.面向福建招生的体育类专业,先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排序,再按高考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最高成绩、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次高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2.对从省外录取的体育类专业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成绩和专业偏好,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入学要求:

1.面向福建招生的文科专业,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按高考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最高成绩、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物理或历史)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成绩、第二志愿科目第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承认相应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文科统考总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分数线的,对通过备案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的,按备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设置参照2024年全省招生计划。因学校无少数民族语言教师,以非汉语作答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为母语的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录取后公办外语包括英语、日语。

第六章 奖助学政策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1.品学兼优,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设立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10名,奖金3000元/人·每年;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每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每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每年;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比例分别为班级人数的2.5%、7.5%、15%;个人奖学金300元/人·每年,根据实际成绩评定。

3.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奖励,每人3000元。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龙岩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按照《龙岩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二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00元。奖学金名额以福建省学生资助APP评选结果为准。全日制退役军人学生均可获得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在家乡申请助学贷款,入学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确认手续即可。(学校助学贷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龙岩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罗支行,账号:13-7744)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和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4、社会资助教育:社会上有爱心人士或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2024年龙岩学院分数线,如李心妍慈善基金会。

5、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设立临时困难补助,针对学生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财产损失、学生本人或父母患有重大疾病等不同情况,给予500—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2024年招生专业介绍及计划(以及招生、录取结果)可在我校招生网查阅。学校网站: ,招生处网站: 。招生处电话: -传真:0597-。纪检监察处电话: -。

第二十六条 转专业事宜按照省教育厅和我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审核,进行身体健康审查。对不符合录取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龙岩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龙岩学院教发[2023]2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考研信息请考生关注院校官网和考研网发布的官方信息。

以上就是龙岩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的内容,龙岩学院招生简章的分享就到此结束了,如果大家还需要了解更多龙岩学院等学校的信息,可以留言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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