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专科升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考委〔2023〕52号)、《四川省教育考试机构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专科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省招收2024年退役大学生和军人免试考试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专科转本科(川教考院[2023]125号)关于2024年专科转本科相关要求,为保证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报名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of and。学校国际代码为10619,四川地区招生代码为5105。学校地址:
青衣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西山校区:四川省绵阳市西山南路4号。
第三条 自2024年起,我省全面实行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统一招生。学校从专科到本科的招生工作,在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讲诚信”的原则。按照“智力体质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接受各级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条 我校2024年专升本学士学位方案由四川省教育厅最终审定,最终方案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公布。
第五条 专业数量及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工作
第六条 专科升本科招生实行分批招生。我校专科升本科招生按免试批次(含免试获奖学生、退役军人)、有原始记录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批次顺序进行和卡片,还有那批普通考生。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进行。
第八条 报考我校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录取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九条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2024年武汉科技大学专升本,学校统一向学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第十条 学生在我校西山校区分班培养。专业不符合班级规模的学生,被组织到青衣校区相关班级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 学生修完定制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职业院校学生修读的课程不计入本科成绩。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专科至学士学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应填写“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为按实际进入本科阶段时间填写。
第五章 学费与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 本专科生的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我校本科专业标准缴纳。
第十四条 学生管理按照与我校本科生相同的办法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2024年武汉科技大学专升本,专科转本科生不参加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六章 监督、投诉和咨询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招生等工作。我校纪委办公室对学生从专科到本科的整个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纪委办公室)。
第十六条 我校专升本咨询热线为:——(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0816——(教务处教务科)。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招生简章由西南科技大学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