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职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申请中级职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高级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留学生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机构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认证后,可申请相应学历的职位)教育部授权中心);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
申请定向授权培养毕业生的,须经定向授权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申请就业,应当取得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者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同意申请的证明。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申请。截至2024年5月6日在职的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控制管理的人员)不得申请。
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以及与境内(地区)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须于2024年5月6日前取得。 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具备学校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职位必须在 2024 年 5 月 6 日之前获得。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专科和本科学历报考岗位。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职位。
若招聘职位要求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进行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验年限按整年整月累计,以2024年5月为截止日期。
2、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公开招聘11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初级教师岗位,B类为中级教师岗位,C类为高级或熟练教师岗位,D类为高级教师岗位。综合立场。
3、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询问及初审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申请人应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每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如果申请人在资格预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写注册信息,最后一次填写的信息将自动替代之前填写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批准,不得变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2024年济南大学历年分数线,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本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凡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资格或取消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及时确定初审结果。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热线,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须及时查看申请资格初审结果。需要补充或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照要求补充完善申请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注册资格尚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询价和初审时间内申请其他职位。
(4)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8:00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员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 A、D类职位应聘者需缴纳笔试费用; B类、C类岗位应聘者需缴纳面试费和考试费。考试费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者,笔试费用将在面试后缴纳)采访)。已成功缴费的甲、乙、丁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15日至5月19日笔试开始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拟享受免试费用的,须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5月9日16:00前提出免试申请。考试收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介绍单位邮箱(见附件1,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邮箱名称为“姓名+应聘职位+身份证号码”。减免审查费用所需材料包括:低保家庭人员应当提供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或者低保的证明;扶贫政策受益人和返贫监测帮扶人员应当提供家庭所在地证明。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名完成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应达到规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拟招收1人的,取消招收计划,拟招收2人以上的。 ,招聘计划将按照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丙类岗位候选人按照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已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应聘者,经个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还有机会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 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 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 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 A、B、D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 ; 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所有分数均按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余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技能类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演示和试讲(或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使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和课堂演示的能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面试通过分数已定(60 分)。 B类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的,方可确定为笔试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12日(具体见面试通知)。 B、C类岗位应聘者,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由招聘单位发出面试通知(具体事宜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A、B、D岗位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形式进行。
1.笔试内容。按岗位不同分为教师类和综合类两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原定5月19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A、D类岗位面试人选。笔试及格分数线是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的。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者(那些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律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候选人)。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可确定为体检候选人。若因笔试人数过多而出现空缺,则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申请人,确定为体检人选的B、C类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的相关材料包括: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笔试准考证; ③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报名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原件; ④国家认可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毕业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者,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学校相关部门);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⑥ 如招聘岗位要求有规定年限的专业工作经历,应聘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签订的合同和缴纳的养老保险必须一致); ⑦ 留学归来者,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⑧ 在职应聘者须向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提出。同意申请的证明;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书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审核签字并留存备查。资格复审结果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缺,笔试及格线以上的A类、D类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者按补)均确定为面试候选人); B类、C类岗位 面试合格线以上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通过资格审查的A类、D类申请人,由招聘单位发出面试通知。申请人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技能演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方法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使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以及普通话、板书、讲解和课堂演示的能力。
D类职位面试采取答辩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以满足该职位的要求。
设定面试合格线(6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可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范围考生的确定
A、B、D类岗位笔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C类职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A、B、C、D类岗位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中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平等组织体检。金额。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同一考生组织重新面试,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范围。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同一考生组织重新面试,按照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
5. 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公开招聘、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检查。检查可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是否与招聘职位相关。匹配等条件,并重新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职员工招生查询工作的通知》(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被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应聘者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真排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问题不明确、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档案存在问题的,经核实属实的,不予录用。招聘单位应当成立检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检查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检查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书面检查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同等填补。
六、聘任公告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将在济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更换。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予以录用;举报问题经查实并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7. 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未指定公开招聘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如因各种客观因素对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进行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2024年济南大学历年分数线,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保持沟通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宣传册、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上”“前”“后”“下”字样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咨询电话:
1.济南西城实验中学0531-
2.济南市医学中心实验中学0531-
3.暨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
4.山东省济南市第一中学 0531-
5.山东省济南市第二中学 0531-
6.山东省济南市南方中学0531-
7.山东省济南市惠中学 0531-
8.山东省济南市第七中学 0531-
9.山东省济南市第九中学0531-
10.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一中学 053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0531-,
12.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市实验高级中学 0531-
1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市第一中学 0531-
14.山东省济南市第十五中学0531-
15.山东省济南市第十八中学0531-
16.山东省济南市第三十四中学0531-
17.济南市五十中学0531-
18.济南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0531-
20.济南市黄亭体育小学0531-
21.济南市特殊教育中心0531-
22.济南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
23.济南幼儿师范学院常春藤附属幼儿园0531-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所0531-
25.济南市电教中心(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
26.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办公室0531-
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并下载附件)1.2024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名考试.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