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可受理机构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受理初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员资格的,应当到苏州市教育局报名点报名。
2、识别对象范围
申请人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专科生也可以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可。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地点申请认定。
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区教师资格认定:
1、具有吴江区户籍;
2、居住在吴江区,并持有吴江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吴江区普通高等学校(含分校区、科研院所)全日制在读应届毕业生、专科生、研究生;
4、驻吴江区现役军人或者武装警察;
5、持有苏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为吴江区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吴江区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我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区。
应届毕业生在认证工作中应根据常住户口合理选择认证机构,以便于现场确认、体检和取证。
3、基本条件认定
申请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被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因故意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局》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性侵犯罪信息查询制度的意见》,曾询问过性侵犯罪情况的申请人通过认证机构的信息将不被认可为教师。我区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状况进行核实,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道德品质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并在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程序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通知》(苏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证体检的通知)关于《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证人员体检取消乙肝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施行《申请承认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资资[2010]15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师、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学校教师资格与其就读期间一致)。 “专科”和“本科”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标准》二级B以上标准。其中,汉语教师、幼儿园教师、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A以上水平;发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
(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科目、学习期限应当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标注的科目、学习期限一致;纳入免试认证改革范围的教育研究生和师范生在有效期内可申请“师范生”。 《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申请相应教学年限、教学科目的教师资格认定。 2014年及以前入学并已直接认定为教师的师范生,不再可直接认定为教师。
4. 整体识别流程
(一)网上申请和体检。网上报名及体检时间不分先后(体检通知详情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后,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
(三)资格认定。认证机构出具认证结果,印制教师资格认证申请表,公布合格候选人名单;
(四)证书颁发。认可机构根据认可结果颁发证书。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将通过吴江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公布相关教师资格认证信息(如认证结果、发证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5. 识别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分三阶段进行。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08:00至4月29日17:00。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08:00至6月21日17:00。第三次网上报名时间为08日4月19日08:00至4月29日17:00。报名时间为10月14日08:00至10月25日17:00。参加免试认证改革的2024届毕业生可网上报名从六月开始。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内,在“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在我区注册期限内注册 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教师资格报考使用手册》。
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照网上申请系统提示扫描二维码签名,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将不予认可。
(二)体检
1.如您首次网上申请认定为吴江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请按照体检通知书(附件)要求预约体检。 1)。
2024年1月1日后,参加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体检的,可以用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体检资格证书》代替体检报告。 )在苏州。
2、参加第二次、第三次网上申请认证的体检安排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现场确认
1、首次网上申请认证现场确认安排。若认证机构为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3日至5月17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现场确认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3688号苏州湾大厦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生商务服务区(出电梯厅后右转2024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有无需现场取号)。申请人需登录网站:2024/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现场确认预约。预约成功者可根据预约时间自行前往现场确认。未预约或不在预约时间内的,恕不受理。非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人员请勿参加本次现场确认预约。
2、第二次、第三次网上申报认证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4) 得出结论
申请受理期(即现场确认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认定结论并公告认证事项。请申请我区教师资格认证的人员关注吴江教育信息网()【通知公告栏】。
6、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申请人自备材料袋(A4纸大信封或作品集)。请将《教师资格认证材料袋套》贴在材料袋上(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申请人应提前申请将材料按照封面上的顺序排列,正面朝上。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结束前补正。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包括: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苏州市吴江区户籍信息或居住证(只需提供以下一项即可)。
1、在户籍地申请的,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包括主页和个人页);申请人有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的个人户籍页;
2、如在居住地申请,需提供有效居住证(居住地为吴江区,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全日制大学所在地(含分校区、科研院所)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齐全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未通过网上学籍验证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当提供军官身份证或者警察身份证。身份证上未注明服务地点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者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员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应当符合军队或者单位的规定,证明中应当明确注明申请人服役的地点;
5、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往返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五年通行证。
(三)学历证明。如果学历信息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比对成功,则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特别提醒:审核过程中,对于网上申请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学历不合格,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核实学历,如无法核实,尽快申请认证报告;
具有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应提前到留学e网服务厅办理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可。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核实其学籍。网上申请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其学籍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凭学籍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申请认定并经批准的,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的毕业学历证书。
(4)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明(网上报名系统能验证的则无需提供)。无法在全国普通话培训考试信息资源网(网址:)查询成绩或对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发等问题有疑问的考生,如在江苏参加考试,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考试中心咨询咨询。咨询电话是:。不在江苏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2003年6月14日前考试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有效期为5年。 2003年6月15日以后考试取得的普通话证书没有有效期。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认证系统能够验证的,无需提交。参加免试认证改革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学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如果认证系统可以验证,则无需提交。需要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专职教师培训毕业生2024年江苏省教师资格证成绩查询,符合申请直接认可教师资格条件的,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往年政策执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务司[2022]46号),退役军人必须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经证明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休证明等有关材料,可以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延长2年。
(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须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地区申请人如有需要,可通过认定机构申请我省统一出具的请有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江苏省报考教师资格体检表》。详情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医院出具的附加实验室检查等证明材料须与体检表装订后提交。申请教师资格认证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预约并完成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
2024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过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体检的,本次发证期间可免重复检,但须提供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证书》,请联系当时组织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参加吴江区教育局组织的新教师体检者,请至5号楼三楼5305室、吴江区教师发展中心(裕祥北路419号)领取证书时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联系电话: -.
(8)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正式纸质证件照,尺寸应与本认证在线申请系统上传的格式一致,并粘贴在照片粘贴页面。详情请参阅照片粘贴页面:见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被退回)。
以上材料无复印件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结束前补正。
7. 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照认可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请时间、选择错误的认可机构或现场核查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的,认可机构将不予受理申请,并予以处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须网上预约参加体检并现场确认。未预约或超出预约时间者,恕不受理。
(四)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前往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相关业务,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请填写《个人现场确认委托书》现场《教师资格认定确认书》(附件5)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五)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邮寄服务。需现场填写《邮寄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及承诺书》(附件6)并出示相应学历证书原件。
(六)申请人应当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正确的承诺。如果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其他未明确事项详见吴江教育信息网后续通知公告()【公告栏】。
咨询热线:-、0512-;
咨询邮箱:;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现场确认时仅提供咨询服务)。
附录:
附件1 吴江区2024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网上报名人员体检通知.pdf
附件2 江苏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_仅限幼儿园申请者)..pdf
附件2 江苏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体检表(A4纸正反面打印_仅限中小学申请者).pdf
附件3 教师资格现场验证材料袋封面.pdf
附件4 教师资格证照片粘贴页.pdf
附件5 教师资格认证现场确认个人委托书.pdf
附件6 教师资格证书及承诺书邮寄申请表.pdf
附件7 吴江区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及现场确认预约指导手册.pdf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