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注意:
1、《准考证》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使用A4幅面白皮书在线下载并打印。使用过程中,门票的正面和背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
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并坐在指定座位上。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供核对。
3、如您的身份证不慎丢失,请立即联系公安机关补办,以免耽误考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注:部分考生12月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开始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考点位于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
2、了解考试地点并熟悉前往地点的路线
(一)温州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如下表
(二)特别注意
1、本次考试全面实行“二次安全检查”。第一次安全检查在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封闭管理区)时进行。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将被密封在专用信封内(离开考点前不得擅自打开信封)并按考点要求存放。 (参加自考的考生在通过安检前,应提前取出刀具等金属物品2024年考研时间安排表,放入自己的透明塑料袋内,以免影响安检秩序。)第一次安检后,考生只能前往封闭式考试管理区。等待考场内活动;进入考场前,将进行第二次安检,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手机等具有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及其他违禁物品。全体考生必须承担起诚信考试的责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2、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及周边交通状况,避免因道路施工或拥堵而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当天,请至少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中心,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安全检查。根据考试规定:迟到15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中心(须通过安检门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参加考试。特别提醒:考试地点在茶山高教园区内的考生请尽早规划出行路线,提前了解考试所在校区位置及进入考场大门方向,避免误入考场。到了错误的考试区域。
三、市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书写《门票》的正反两面。一旦携带非法物品入境,无论有意无意,都会被非法处理。
2、考生仅可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试用品或准考证上招生单位注明的所需用品,如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黑色书写的签字笔等;必要的文具。用品,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摄影、扫描等设备)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批改功能的电子用品不允许携带液体、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保持考场安静。学生可在各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交卷并离开场地。
4、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题内容传出考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外界接收有关试题的信息。考试结束后,任何带出考场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物品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成绩。
五、教育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相关考试作弊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组织“考试”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考试作弊罪从重处罚。 《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考生必须增强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定,自觉守法,诚信考试。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相关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试中心(封闭考试管理区)。进入考场后2024年考研时间安排表,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停留。必须积极配合监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身份核验、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的具体要求检查、保管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考生仅可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试用品,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招生单位要求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摄影、扫描等设备)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功能、修正液、修正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就座,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查验。使用过程中,门票的正面和背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收到答卷、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涂写)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信息,并按照规定加贴条码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答卷上遗漏条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等情况,均会影响评分结果,责任由考生承担。如果遇到试卷、答题纸、答题纸发放错误等问题,或者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人员提出与试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5、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提交试卷的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到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参加考试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停留、交谈。
7、考生应在答题纸及答题纸规定的范围内作答。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回答问题。写在草稿纸上或超出规定区域的答案无效。不得在答卷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回答问题时只能使用相同类型和颜色的笔。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他们不准吸烟或发出噪音。他们不得窃窃私语、向左或向右看、打手势或发出秘密信号。不得参与、窥视、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他们不允许通过测试题和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纸。试卷、答题纸、答题纸、草稿纸不准故意损坏或者带出考场。考生不得在考场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写作、停止答题。
全国统一科目的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子上,由监考人员一张一张地收起来。自学科目考生须将试卷、答题纸、答题纸(或答题纸)放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监考人员一一核实无误后,方可一一离开考场。
10、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处理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并记入国家档案。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