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教委消息,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专科升本科和转入普通高等学校试点的批复》,上海市教委经研究决定同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24年部分专业选派理法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继续开展招收转学生试点一般高等院校。
现将招收插班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生对象为本市普通本科院校2023-2024年优秀本科一年级学生。学生必须通过一年级所有课程的考试(不包括补考)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专升本,并达到报考院校规定的成绩要求。还须符合本市普通高校招收插班生的其他条件。经其学籍所在普通院校同意即可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所试点大学,学生学籍所在大学教务部门只能为每个学生颁发一份相关证书。
2、各试点院校转学生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5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各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笔试统一安排在9点5月25日(星期六)上午:00点考试开始。各试点高校试点招收插班生的报名条件、方式、专业、招生计划、考核方式、录取办法等详细信息请参见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各试点院校的招生简章报市教委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各试点院校要统筹协调考试安全保障工作2024年上海师范大学专升本,及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预案。各试点院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执行。
3、各试点院校在对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后,根据自主确定的条件选拔最优秀的转学生。拟录取的转学生经公告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录取的转学生名单由录取院校于2024年9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教委。转学生按照录取院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四、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插班生考试和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所有选拔过程均应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所有考试均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各试点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转学生试点工作,也不得将评审、考试、选拔等工作委托给学校内部学院(系、部等)独立负责。试点高校、内部学院(系、系等)和教职员工不得组织或参加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插班生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严格执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法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各试点院校要健全和完善招生监管制度。监督措施涵盖命题、考试、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循标准,规范操作,强化监督,化解风险,确保公平。
五、各试点院校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转学生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转学生学费按照试点学校2023年秋季招收转学生的同专业学费执行。
七、市教委根据各试点高校转学生招生情况,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
文:吴金娇
图:上海市教委官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