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机构
高等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普通高等学校专项招生计划是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的。计划招收学生120人。对于最近或过去的学生不会有任何限制。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短缺总比过剩好。各省份最终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3、选择对象
1、重点招收实施高校专项计划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高中毕业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
2、申请人及其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必须在本省(区、市)农村地区。申请人须在当地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并有高中毕业登记并连续3年在户籍所在地县城高中实际就读。 ,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格和报国兴国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4、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特聘生资格审查。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有理工科考生可以申请。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双选)”。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注册网址:
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24:00
【上传材料】考生报名时须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院特色专业入学申请表》(确认申请表并下载打印,考生须本人在申请表上签名,非本人签名将视为弄虚作假。须经所在高中(单位)批准并加盖公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的条形码为最终提交的版本);
2、学籍证明、在学证明、户口本原件(户口主页、学生姓名页)、身份证原件;
3、高中成绩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录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等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等)素养、社会实践等),考生无需上传专利、论文、软作品作为申请材料;
4、获奖证书原件或其他反映学生成长发展的现实材料,字数在1000字以内;
5.候选人的承诺书。应聘者须明确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的,取消高校专科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的报名、考试和录取。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
以上材料需中学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材料经审核并盖章。申请表还需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候选人必须在申请表和成绩单等所有申请材料上签名。未本人签字的,视为诈骗处理。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必须真实、详细、准确、清晰,原始材料须加盖中学印章。所有报名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提交。我校不接受纸质注册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注册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注册无效。
5. 遴选程序
1.我校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高考后考生无需重新参加高考。对经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和学籍审核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学术水平、学科特长、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并报学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学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相关高考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补充、确认后,将名单提交至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候选人信息。
2.我校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比例和分专业(类别)确定各省(市、区)普通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科招生信息网。招生时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分数线,我校可根据合格考生报考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质量情况,适当调整跨省招生计划。
六、入学方式
1、符合我校确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考生资格,需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高校特色专业合格考生的具体申请时间、方式等要求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错误的申请方式将无法享受入学优惠政策;
3、普通高校特色专业合格考生高考成绩(含省招生条例规定的政策加分)达到我校省(区、市)批次学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在地区(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考省招生办划定的分数线相当于全省一级招生控制分数线),思考是否想通过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经省招生办批准,我校按照公布的分省份、分专业(类别)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按顺序录取,专业(类别)按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
四、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高校专项规划专业(类)录取专业选修科目要求,详见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类)和选修科目范围相应省份的招生部门。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特色专业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方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向学校公开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兼任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专项计划招生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和监督学院专项计划招生全过程。考生及家长如对选拔过程和结果有异议2024年西安科技大学分数线,可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检部门申诉、监督电话。
3.凡在我校特色项目招生过程中存在违法经营、虚假报告或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考试作弊、替他人考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均视为作弊。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一经核实。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分别严肃处理。属于中学责任的,视情节轻重进行一定程度的通报,并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的,未入学的,取消其高等院校特科生资格。同时,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案件;已被录取或者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八、资助政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郑重承诺“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无法筹集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可在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通的“绿色通道”顺利入学。学校把扶贫与教育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涵盖“奖、贷、补、补助、就学、减免、报销”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助学体系,推动保障型助学向发展型、引导型助学发展。援助。扩张。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当前的困难,更关注学生的长远发展。根据学生需求,对困难学生开展多维度的未来适应性训练,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构建从入学到退出完整有效的资助通道。
9. 其他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学院专项计划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