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
(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
(3)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国有单位在册职工报考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考时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凡是“三拥一助”政策毕业生并有加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应聘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工作证明)要求)注册时。原件及一寸照片两张(与电子版相同背景)。若招聘岗位需要大学教师资格证书,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可在笔试后、面试前提交。
(七)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2024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性,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性。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00-11:00;请查看准考证或等待邮件或电话通知笔试地点。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应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四)笔试结果将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注:因个人电话通讯故障无法联系上或未能按通知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二)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更换面试人选。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审团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实习教师面试环节包括实践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践成绩×40%;其他职位面试成绩合计即为面试成绩。
(4)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总分的及格分数线为60分。
(五)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 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2024年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排名。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更换体检考生。
6. 评估
(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候选人,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核实其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二)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的,由补选人选替代。
七、公告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应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招聘
对公告无异议的,将在政策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用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请表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5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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