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一、计划招生人数及复试成绩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的计划招生人数和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人数“(一区)划定了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生态】4人,第一志愿无合格考生,该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288分;
【环境科学】9人,第一志愿无合格考生,该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273分;
【环境工程】15人,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成绩(总分)273分,复试相等;
【环境力学与工程】3人,第一志愿无合格考生,该考生复试成绩(总分)为273分;
环境工程【】35人,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总分)为273分,复试平等;
2、复试名单见附件。
3. 此外,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力学与工程[]计划进行调整以完成招生程序。详情请参阅稍后公布的《辽宁大学环境学院2024》。硕士学位招生与调整实施细则》。
二、复审方式及内容
(一)复验方法
生态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力学与工程[]专业采用在线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依托“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细则》附件3中规定的“双机位”模式。同等学历附加测试为在线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在线远程面试。
(二)复试考核项目
1.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听力考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成绩未达到12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2、专业课程及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课程和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以及对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的理解。
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80分,占复试成绩的80%;成绩未达到考试满分60%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录取。专业课程及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规定》附件3中专业复试内容说明《辽宁大学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历附加考试》学术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量化,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2024年生态学考研,不予录取。
4.同等学术能力的附加测试
报考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以报考时为准)、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网络教育考生考试时,还需要额外修读两门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才能参加考试。
两门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两次考试的成绩不会量化2024年生态学考研,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附加测试方式为在线远程笔试,在线远程测试每门持续60分钟。同等学历附加考试科目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细则》附件3。
3、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可于3月26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首次登录前须完成系统注册,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科研招聘网)并按照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应于3月28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第3材料,第4材料可选)。考生需在开考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和审核的复试。详细提交材料要求请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录取程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实施。有意参加测试的考生请于3月28日15:00前登录系统,按照提示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调整请见环境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4. 复试安排
(一)复试准备
考生需提前以“双摄像头”的形式准备考场,确保考场独立、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或者其(学员)提供的场所参加复试。
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招生考试网上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2)系统测试
详情请参见环境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三)复试安排
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硕士学位复试时间为3月29日全天。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专业课和综合素质考试一般不少于15分钟。
5、调整
详情请参阅《辽宁大学环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整工作实施细则》。调整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
6. 入场
一、总分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2.入场规则
第一志愿候选人和转学候选人按顺序录取。考生总分严格按照总分计算公式确定。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和复试录取办法审查拟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仍相同的,按照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若仍相同,则按初试商科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3. 录取类别
按照规定,凡复试通过并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2024届研究生,均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相关考生须于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单位与本人签订的填写完整的定向就业合同。在我单位,如超过申请截止日期,考生将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聘用合同请从附件《辽宁大学2024年硕士学位复试招生办法》下载。
拟录取我校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4.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成绩,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 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0〕29号) 2)执行学校相关规定。
另外,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报名后三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 ”。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 监督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和审查,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本实施细则由环境学院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
2024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