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742
学校级别: 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校
二、学院概况
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具有独立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的资格。
学院坐落于花园城市河北省邢台围县。校园占地500余亩,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规划全日制学生人数1万人。学院现有交通工程系、信息技术系、数字经济与贸易系、健康管理系、思想政治教学系、公共基础设施系等教学部门。目前提供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用电子等领域。科技、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农村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健康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婴幼儿护理服务与管理2024年邢台学院专科分数线,招生13个专业。
学院以“立德立人、教育报国”为办学宗旨,牢固树立“学生第一、质量兴校、人才强校、争创名校”的办学理念。特色”,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以数量为中心的内涵建设,构建产教融合、治学严谨、管理规范、依法治校的协同育人机制。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基础,为生产、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技艺精湛的人才。
三、收费标准
各专业详细学费标准请参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1000--2000元/年。
四、招生条件及招生规则
1、已取得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招生遵循专业优先的原则,各专业招生名额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在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择优录取语文、数学、单门外语科目成绩。如果三科成绩相同,所有申请者都会被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志愿报考模式以“专业(专业)+学校”为主。执行相关省份的申请规定,学生按照专业喜好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如果三科成绩相同,所有学生都会被录取。
4、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学生所在省份的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不组织学校单独考试。考生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省相应批次、学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省相关招生要求。招生过程中,我校认可(或执行)各省份的申请规则。各省报考范围内,按照“分数第一,其次志向”的原则,按照省统一艺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艺术统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科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到低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艺术(综合科学)成绩录取。招生排序。我校在申请过程和副专业录取过程中认可各省的优惠积分加分政策。
5、身体健康: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6、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课程。
7、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减分政策和备案政策。
八、我校2023年口语科目招生条件按照学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科要求以学生所在省份最终公布为准。
10、入学复审:新生报到后2024年邢台学院专科分数线,学校将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11、上述未尽事宜,请参见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相关文件。
5. 奖学金、助学金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六、证书颁发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邢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文凭)。
七、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